索要婚介费未果 狠心农妇扔人幼女入井
2005-04-04 16:54:09
     中国法院网讯 (张军 马孟秋)  在要求他人返还婚姻介绍费未果后,安徽一农妇吴云竟下毒手将人幼女扔入井中。4月4日,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云有期徒刑三年。

  因为妻子是贵州人,几年来,安徽的刘志文介绍了几个贵州姑娘嫁到本地。2004年7月,吴云夫妇请刘志文也帮其弟吴武介绍一个贵州对象,刘志文答应帮忙,但提出要2000元的费用。不久,吴云夫妇将2000元钱交到刘志文的手中。次日,刘志文和吴武前往贵州,却不料非但没有介绍到姑娘成就姻缘,反而被他人骗了9000元钱。

  2004年9月29日上午,吴云及其亲属等四人来到刘志文家,向其索要2000元介绍费。因刘志文拒不全额退款,吴云极为恼怒。下午1时许,吴云乘人不备,将刘志文在门前玩耍的女儿月月(2001年3月28日生),扔入附近的水井中,以泄对刘志文的愤恨。因发现及时,月月被人从井中安全救出。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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