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庭长您好,今天下午我们准备去处理村里面一个土地权属方面的纠纷,因为涉及专业的法律问题,麻烦法院那派1名法官共同参与调解!”7月4日上午,在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法核谐”司法为民实践站联络群里,南极乡的李书记向法院立案庭庭长汪冰提出了司法需求。
汪冰立刻安排2名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法官,前往南极乡对接处理。
据悉,产生矛盾的是梅村村民组的两户村民。两人的房屋前后紧挨着,靠一条水泥路上下通行。隔着水泥路有一处石壁山,石壁垮塌逐渐在路的尽头形成了一块三角形土地。让两人矛盾激化的,就是这块不到20平的土地。据二人口述,他们先后从浙江岛石的一户村民手上购买了这块地的使用权,且都有书面证明。多年来两人一直为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属问题产生冲突。最近,其中一户村民将土地围挡起来使用,导致冲突进一步加剧。
“那块地我们都买了,我又不建房子,只是为了以后出行方便,他凭什么用铁丝和石头围挡起来,这不是欺负人嘛!”
“你看我都给他预留了不止两米宽的道路了,怎么可能车子过不了呢,他就一直拿我在这块地上搞了围挡,挡了他的路闹。”
法官勘察现场的时候,两人闻讯赶来,上来就是一顿言语“问候”。一时间双方都相持不下。
正值暑热的天气,眼看着双方矛盾再次激化,法官赶紧将二人拉开。
“你们看,你俩的这个协议,关于土地流转方面写得本来就比较模糊。我们刚刚也对照协议实地看了这块地,其实是很小的一块地,都是碎小的石头,也种不了什么作物。你们两家本来就是屋前屋后的邻居,现在却因这不到二十平米的地方一直争吵,甚至影响到了你们小辈的生活。再这样无休止地吵下去,对你们两家有什么好处呢?”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谐关系到社会稳定。涉及邻里关系的案件若处理不当,不仅不能实现案结事了,甚至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通过认真聆听双方的陈述和对书面材料的分析,最终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从土地流转的法律效力、和谐邻里关系的重要性等角度出发,同地方民警及村居干部等配合,共同对前后两户村民以及村民的子女们开展调解工作。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村居干部的费心劝说以及地方民警的通力配合下,两户村民就该土地使用问题达成一致口头协议,并约定后续签订书面协议。至此,一起由一地二卖引发的多年邻里纠纷,在多方联调、相互配合的作用下,顺利化解在了诉前。伴着夕阳的余晖,法官们回程的路也显得分外轻松了。
该案的圆满解决,充分发挥了“法核谐”司法为民实践站在乡村治理中的前沿纽带作用,变“等案上门”为“办案到村”,将实践站的乡土优势、法治优势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统一,为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