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依托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搭建的执行协作平台,在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协助下,高效扣押了一辆远在苏州的宝马牌车辆,破解异地执行难题。
收到线索“云”出动 异省车辆无处遁逃
在上述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某公司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约500万元。禅城法院受理后,依法查封了何某名下的宝马牌车辆,并要求该车辆的登记机关协助,禁止为该车辆办理过户手续。
但由于法院无法掌握涉案车辆的去向,因此该车辆一直未被成功扣押、变现。“我发现涉案车辆就位于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某小区地下车库内!”近日,案件执行法官收到申请执行人的来电。
以往,执行法官收到此类线索后,需要亲自带领团队赶赴目的地查扣车辆。由于车辆流动性强,可控性差以及异地保管、看地难等问题,异地查扣车辆的时间、金钱成本往往比较大。
如今,依托佛山中院与苏州中院签署的《执行协作备忘录》(下称“《备忘录》”),该案执行法官收到线索后,随即与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取得联系,请求他们协助扣押及保管车辆。“接到相关请求后,该院干警迅速出动,我们不到一天便成功扣到车,有效为胜诉权益兑现‘加油提速’。”执行法官介绍,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还将协助该车辆后续的保管、评估及拍卖成交后的交付等工作。
跨省高效协同 强制执行无边界
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一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强制执行案件中,该院在佛山市南海区扣押了一辆汽车,需要推进后续的强制执行工作。为了节省时间、提高效率,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根据《备忘录》,委托了佛山南海法院完成车辆拍卖前的准备工作。
南海法院接到相关委托材料后,迅速组织干警,对相关车辆进行开锁、搜查、清点物品等。如此一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无需跨省奔波,便高效完成了相关工作,极大提高了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和影响范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自今年5月,佛山中院与苏州中院签署《备忘录》以来,这样的佛苏“CP”携手,“双城”联动执行已成常态。根据《备忘录》,两地法院建立起委托、协助执行的协作机制,实现对被执行人的异地拘传、拘留、羁押等,并积极探索异地清场协助执行。同时,通过加强执行工作信息共享、定期联合举办法拍节等方式,提升两地司法网拍的关注度与变现率。
“我们努力打造长三角与珠三角法院强强联合,执行协作‘一盘棋’的新格局。”佛山中院执行局局长黎健毅介绍。至今,苏州、佛山两地共计17家法院已经完成了48次相互协助工作任务,极大提升了异地财产处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