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芙蓉区:让数据多跑腿 让群众少忧心
2023-06-16 15:27:47
 

  中国法院网讯(朱阿军)近日,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通过委托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代为办理查封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房产及车辆,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事项委托让数据多跑腿,成功执结让群众少忧心”的效果。

  据悉,长沙市芙蓉区某建材商行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需向长沙市芙蓉区某建材商行偿还货款3989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长沙市芙蓉区某建材商行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第一时间通过闪信和法院专递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此后,被执行人张某未联系法官亦未来法院申报财产。承办法官通过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张某名下有位于崇川区南川园的房产和号牌号码为苏F的帝豪牌、东风日产牌小型汽车。考虑到本案执行标的较小,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在外省,承办法官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执行事项委托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将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扫描,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发送给崇川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将查封张某名下房产和车辆的事项委托其代为办理。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收到芙蓉法院的委托后,第一时间到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查封了张某名下的房产及车辆。

  “法官,你好。我是张某的家属,现在芙蓉区法院执行局接待室,代张某来处理他的执行案件。”查封张某名下房产、车辆后不久,法官就接到了张某家属的电话。原来,张某在南通市从事网约车工作,其在网约车审核平台看到了自己车辆被查封的情况,所以急忙委托家属前来法院处理执行案件。承办法官将本案执行完毕的金额及案款账户予以告知,此后张某将案款汇入了法院账户,本案成功执结。

  案件执结后,承办法官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再次委托崇川区法院代为将张某名下房产和车辆予以解除查封。

  全国法院一盘棋,切实解决执行难。执行事项委托工作加强了各地法院之间的互助协作,发挥了执行指挥中心的功能优势,节约了人力物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下一步,芙蓉区法院将继续做好执行事项委托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各地法院之间的互助协作,对于委托与受托事项均积极办理,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