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三河法院执行法官能为我们考虑的如此周到,我们承诺一定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房屋腾空,并交付。”近日,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收到一面与众不同的锦旗,被执行人由最初的抵触执行,到后来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再到最后即使房产被拍卖仍对法院心怀感激。锦旗后面的故事跌宕起伏……
原告某银行与被告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三河法院于2020年6月19日作出了民事判决,依法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被告张某偿还原告剩余借款本息;原告对抵押的案涉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因被告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给付义务,原告于2022年12月10日向三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仅有案涉房屋一套,无其他财产,遂决定对该涉案房产进行拍卖处理。执行法官到涉案房屋实地察看时发现被执行人父母居住在房屋内,还得知被执行人张某常年在外地打工,现因经济困难,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执行法官向二位老人说明来意,并告知其涉案房屋虽系张某唯一住房,但拍卖该房屋是解决本案纠纷的最佳途径,拍卖后即使实际成交价款无法偿还剩余全部债务,法院仍会为其预留租金,保障其基本生活。经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后,张某及其父母认可了法官的意见,配合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成功后,执行法官为被执行人申请了5万元的租房费用,同时为张某父母预留了近两个月的寻房及腾房时间,解决了老人的居住问题,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表示,在得知唯一房产被拍卖,法院还为自己预留了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和找房、腾房时间,自己的心里一下子得到了宽慰。现在,一家人对未来的日子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小小锦旗传递着法官执行过程中的力度和温度。近年来,三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加强和当事人的沟通,听民声、解民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