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资产8.2亿元,释放土地资源762亩……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在审理荣成碳纤维公司破产案件中,创新运用破产预重整方式,通过抽丝剥茧理清企业债权债务,府院联动凝聚破产重整合力,从2022年12月16日,荣成法院作出(2022)鲁1082预1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至2023年2月21日,碳纤维公司正式终止重整程序,仅用68天化解债务19亿元,让企业焕发了新的生机。
坚持一企一策,探寻案件“最优解”
荣成碳纤维公司主要经营碳纤维制品研发、制造、销售等业务,已完成投资6.5亿元,完工2条生产线车间的主体工程,获得授权专利数十项,后因资金不足,于2019年逐渐停工,企业欠付大额工程款,处于资不抵债状态。
2022年8月,债权人提出重整意向后,荣成法院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方案,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结合企业所属行业、股权架构、资产等情况,建议债权人和债务人如能自主协商、充分谈判,可以尝试使用“预重整方式”,为企业精准“把脉开方”。
“重整我们知道,但预重整又是什么?”债权人和债务人发出这样的疑问,这也是荣成法院第一起尝试运用预重整方式拯救破产企业的重整案件。所谓“预重整”,是介于“庭外重组”和“破产程序”之间的一种衔接机制,在企业进入重整程序之前,债务人与债权人、投资人等就债权债务清理、企业经营管理等共同拟定重整方案。在重整程序启动后,以重整方案为依据拟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法院依法审查批准,可以切实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
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利益“最大化”
一系列难题迎刃而解后,为让投资人能轻装上阵,荣成法院创新重整方式,以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和企业资源资产最大化盘活利用。
荣成法院经调查发现,碳纤维公司的主体配套设施已基本建成,如后续投产可实现生产高性能碳纤维及其配套原丝的全套工艺技术,且具有较大的资产价值提升空间,最终敲定了“出售式重整”的思路。
在与管理人、投资人多方论证后,荣成法院提出将碳纤维公司全部有效资产8.2亿元剥离设立山东永成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人出资6.6亿元取得新公司80%股权,碳纤维公司以投资人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剩余20%股权以及其他资产变现款向债权人清偿。这一做法既确保了债务人资产营运价值最大化,又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从“保壳再生”到“换壳新生”。
主动担当作为,按下重整“快捷键”
如何高效召开债权人会议,提升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成为荣成法院需要面对的一个新的难题。
首当其冲就是债务如何清偿的问题。荣成法院反复与管理人、投资人协商,提出“现金清偿”和“以股抵债”2种方式供债权人选择。2022年底,面对疫情政策调整带来的挑战,荣成法院通过网络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全面做好线上参会指导工作,2023年2月14日,第一次会议即高票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高效贯穿了整个办案过程。在案件受理之初,将债权债务核查、投资人招募、重整计划拟定等同步推进,指导管理人对61笔19亿元债权予以审核,其间未发生破产债权异议之诉。与此同时,投资人提出2月23日投资合作协议的签订,要以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为前提。2月15日,碳纤维公司向荣成法院提出正式受理重整的申请后,荣成法院加班加点对重整计划予以审查,仅用时5天即作出受理重整申请及重整计划草案批准裁定。2月21日碳纤维公司正式终止重整程序,以“荣法速度”为投资合作协议顺利签订保驾护航。
经过不懈努力,该案前后历时仅68天,碳纤维公司实现脱困重生。3月26日,重整后的山东永成新材料有限公司1.2万吨高性能碳纤维项目开工仪式正式举行,项目总投资达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