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担保人担心列入失信 主动履行义务把案结
2023-05-30 14:06: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安石 曾礼明
 

  5月29日上午,被执行人何某来到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找到执行干警说:“请你们法院不要把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彭某下落不明,我今天筹好钱代彭某履行全部判决义务。”

  据悉,何某与彭某系同村好友,2019年3月,彭某因办养鸡场在银行贷款5万元,何某碍于情面为其担保并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然而借款到期后彭某因养鸡亏本,一直没有偿还银行贷款,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无效,彭某被银行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彭某在判决书生效后5日内偿还借款5万元及相应利息,何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彭某、何某仍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银行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彭某、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然而彭某既不履行,也不报告财产,经几次传唤也未到法院,随后,又外出务工,逃避法院执行。执行干警经网上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彭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只好电话联系作为担保人的被执行人何某,向其耐心释法,告知其拒不履行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影响其正常生活。

  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劝解后,何某不再心存侥幸,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及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并于5月29日主动将执行款交至法院,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至此,该件圆满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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