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溪:法院高效执结案件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3-05-19 09:19:48
 

  中国法院网讯(邓德荣 张芊芊)“真的太感谢法院帮我们公司要回工程款,官司打了近3年终于圆满了!” 近日,申请执行人福州某水处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来到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将一面题有“铁肩担道义,依法护民权”字样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对执行法官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据悉,2014年6月,福州某水处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公司)与莆田某建设公司(以下简称莆田公司)签订《一体化净水装置施工合同书》,福州公司在合同约定完工并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后,莆田公司应支付工程款915000元。但截止起诉之日,莆田公司仍有247750元工程款未支付,福州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明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莆田公司应支付福州公司工程款24775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莆田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资金和其他财产情况,经网络查控反馈莆田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有存款,该院立即进行冻结并将存款扣划到执行款专户。莆田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向该院申请保全福州公司130万元财产,福州公司未能领取该院扣划莆田公司的执行款。

  2021年7月27日,莆田公司向明溪法院起诉福州公司,经明溪法院的一审判决、三明中院的二审判决后,终审判决福州公司应支付莆田公司逾期完工违约金。莆田公司在起诉福州公司的二审终审判决生效后告知该院准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法官立即组织莆田公司与福州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到法院进行调解。最终在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析理调解下,福州公司同意先支付莆田公司的违约金,然后由莆田公司申请解除对福州公司的财产保全,福州公司顺利拿到保全在该院的工程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下一步,明溪法院将以“夏季风暴”专项活动为契机,将优化营商环境与强化执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倡导善意、文明、规范、高效执行,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为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