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有了你的调解,事情才可以那么快解决。”当事人赵某(化名)说道。
彩礼本是双方心意相合时的诚意表示,但当热情褪去,婚姻不再,彩礼也变成分离时的难题。2023年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因婚约引发的财产纠纷案件,成功让当事人放下不悦,各自追寻新生活。
赵某(男、化名)与王某(女、化名)经人介绍相识,经过数月相处,双方家庭为两人商谈婚事,王某以缔结婚约为目的向赵某索要彩礼,赵某父亲为两人举行结婚仪式,赵某给付女方彩礼、戒指等礼品。仪式后,双方因各种琐事争吵不断,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两人分开生活后,在彩礼返还问题上一直协商未果,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王某返还彩礼、礼品等。王某提出上诉,双方长辈也参与其中,对返还彩礼的数额争议较大,矛盾一触即发。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认真倾听当事人诉求。承办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释法说理,同时以“劝、谈、说、教”的调解模式,从案件事实、经济水平和当地风俗习惯等多方面分析,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最大程度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经过承办法官的温情劝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王某向赵某返还部分彩礼款。该起婚约财产矛盾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婚约是指无配偶男女之间以结婚为目的而达成的协议。婚约期间,双方的财务往来带有赠与性质,一般不予返还。但婚约又带有合同性质,订立婚约的目的是正式登记结婚。若未办理登记结婚,则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所以接受婚约财产的一方有义务适当返还,适度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婚姻不是买卖,婚姻关系的缔结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因此,男女双方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婚恋观,才能共建美好的家庭。美满的婚姻生活不在于物质的富有,而是双方的彼此相守,在平淡日子里守望,婚姻不易,需要彼此的理解和包容。
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阿勒泰中院始终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本着法理融合的调解理念,努力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审理各类案件,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缓和群众之间关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