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区法院:“双保护”,构建和谐劳企关系
2023-05-09 09:03: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旻 陶萌璘 马俐
 

3月13日,吴中区法院与其他单位联合举办“聚力同行 共促和谐”主题普法活动。黄薇 摄

  2月21日下午,苏州法院“苏知和合坊”揭牌仪式暨助力服务吴中区打造“全国机器人产业创新集群第一区”活动在苏州(太湖)软件产业园智慧谷园区举行。黄薇 摄

  随着各类创新元素在太湖之滨加速汇聚,近年来,作为“环太湖科创圈”与“吴淞江科创带”交汇点的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正孕育着发展新产业的澎湃动能。

  吴中区人民法院牢牢把握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下劳动关系的新特点,从劳动者和企业权益双向保护入手,创新工作方式,设立高科技领域法律问题调研点和专业化纠纷化解工作室,将新兴产业劳动关系问题集中剖析、归口统一,以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司法作为,支持“企业敢干”,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发展。

  ■执行通知前置: “审执贯通”维权有方

  “本调解书(判决)生效后,具有强制执行力,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在生效调解书(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全部义务……进入执行程序的,本内容即为执行通知,被执行人应依法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不得实施任何规避执行行为……”

  2022年5月,在与公司的劳动争议官司结案后,劳动者陆某和方某陆续收到了和以往不同的民事调解书和判决书,文末增加了上述内容。这是吴中区法院在法律文书中嵌入执行通知前置内容的一种探索。

  陆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2022年3月,陆某诉至法院,要求用人单位某五金公司依法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经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五金公司支付陆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70余万元。次月,另一名劳动者方某在工作时受伤,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某纺织品公司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等,调解未果后法院依法判决纺织品公司支付方某8万余元。

  “劳动争议纠纷从审理到执行要经历开庭、调解、裁判、申请执行等环节,程序流转下来通常都要经历数月,还有部分用人单位为了拖延支付,即便调解结案也不主动按期履行。”吴中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史华松说,民生利益无小事,亟待法院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结构性力量悬殊出发,将保障劳动者权益作为“双保护”的逻辑起点,创新探索执行通知程序前置机制,使劳动者的胜诉权益兑现进一步“提速”,确保生效裁判文书高效执行,实现“审执贯通”,彰显劳动法的“保护法”特质。

  执行通知前置的具体做法,是将执行程序中的执行通知前移到审判程序,把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写入法律文书,明确告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不再向被执行人另行发出执行通知,视为其已知悉应当履行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被执行人及相关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仅仅是增加了一小段文字,但它对维护判决书的权威性、督促义务人及时履行、提高执行效率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史华松说。

  据介绍,执行通知前置的法律文书送达后,即视为当事人已知悉执行通知内容。一方面,文书释明了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面临的法律风险,能够有力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加速兑现劳动者胜诉权益;另一方面,若案件进入执行,也有助于减少后续执行环节,节约送达成本,提升执行质效。

  数据显示,2022年5月以来,吴中区法院累计发出含执行通知的调解书270份、判决书1份,仅有7.3%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人才正向流动:

  “诚信为本”助企有责

  近年来,吴中区大力实施“产业强区、创新引领”发展战略,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为主攻方向,大力扶持高科技企业落地生根。“对于科技型企业而言,核心竞争力从本质上就是科技创新和人才培育。如果企业的技术人才无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随意同业跳槽,或轻易被一些竞争企业高薪‘挖角’,将影响企业的创新动能,严重阻碍全区科技行业有序发展。”吴中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顾霞说。

  某科技型企业公司近年来积极研发创新,其成果在行业领先,但4名技术工程师却先后离职,公司为此困扰不已。“我们公司按照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支付补偿金,但他们一离职就马上入职同类竞争企业,公司的商业机密被泄露,对我们现在的研发效益和未来创新动能都造成很大的打击。”

  公司负责人在法庭上表示,为保护商业机密,公司在韩某等4人入职时就与其签订《员工竞业限制协议》《员工保密协议》等,其离职后公司也守约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而同样是科技型企业的B公司,为了提高研发能力,高薪“挖角”韩某等4人,4人不抵诱惑便先后离职,转投B公司旗下,一边拿着B公司发放的高薪待遇,一边又收取前任公司支付的补偿金,面对前任公司的询问却谎称待岗在家。

  由于4人的询问结果每次都出奇一致,公司发觉异常后对韩某等人进行调查,发现其在竞业限制期内的工作时间常出入竞争企业B公司的办公场所,且B公司也正在招聘技术类工程师。公司认为韩某等4人已实际入职B公司,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遂诉至吴中区法院要求4人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支付补偿金总金额五倍违约金。

  法院经调查发现,不仅韩某等人谎报就业状态,B公司为了让他们能安心入职,使用多种“反侦察”手段规避调查。被“挖角”人员入职后,B公司安排他们在工作中使用化名,并委托第三方某人力资源公司代发工资,社保则自行缴纳。因韩某等人拒绝提供工资流水信息,承办法官只能至多家银行调取相关银行流水信息,最终发现韩某等人离职后次月起都接受了同一第三方公司发放的工资,证实该第三方公司在韩某等人离职的次月起,代B公司向他们发放工资、奖金。

  吴中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者与B公司的做法,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诚信原则,不仅不能促进人才自由正向流动,还会打击高科技企业研发信心。结合查明的情况,法院认定韩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返还前任公司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并酌定分别支付25万元至33万元不等的违约金。一审判决后,韩某等人提起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为了顺应新时期发展需要,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加强,在提升产品科技含量、科技附加值上下大功夫,这类企业间竞争也随之愈发激烈,导致涉企业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安全的竞业限制纠纷案件数量也有所增加。”吴中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永平表示,为了帮助高科技企业重塑发展信心,吴中区法院以服务保障“企业敢干”为“双保护”的重要内容,立足辖区竞业限制纠纷案件特点,与苏州劳动法庭“院庭协同”,设立全市首个高科技领域竞业限制法律问题调研点,与苏州知识产权法庭设立“苏知和合坊”,以专业化审判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法律框架内激发企业扩大市场、产业升级的勇气与活力。

  跳槽集体化、人员特殊化、行业集中化、规避技巧化、取证复杂化、赔偿高额化,这是长期调研高科技领域竞业限制法律问题后,顾霞在其研究成果《涉竞业限制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调研报告》中梳理出的六大案件特征。

  “2019年起,吴中区的竞业限制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服务保障高科技产业有序发展、促进技术型人才正向流动刻不容缓。”顾霞介绍,“依托在吴中区法院设立的高科技领域竞业限制法律问题调研点,我们由案及理,归纳总结此类案件相同点,并根据司法实践提出对策建议,以期达到企业规范管理、各部门联动反规避的社会效果。”

  ■争议专业调解:

  “劳企和谐”保护有力

  “劳动争议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争议,在劳动合同建立与履行的过程中,总体来讲是平等的,但事实上双方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地位不对等、心理不对等、预期不对等,因此要做好矛盾调和工作难度比较大。”史华松认为,如何用更贴心、更专业的服务为企业“治未病”,是法院以司法之力促劳企和谐的关键。

  2022年初,吴中区法院与吴中区司法局、区律师协会三家共同协商,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双保护”的最终落脚点,联合打造专业律师调解员、人民调解员、劳动争议审判员“三位一体”的劳动人事争议专业调解工作室,创建“三员协同、调解在先、诉讼断后”的解纷新格局,旨在合力将劳动争议刚性诉讼转化为柔性化解,实现劳企“双保护”。

  “要是没有法院帮忙协调疏导,我们企业恐怕就真的要走向穷途末路了。”苏州某公司负责人说。

  据了解,该公司因经营困难,拖欠夏某等31位员工劳动报酬112万余元,被夏某等人诉至吴中区法院。考虑到该公司面临困境有其客观原因,并非故意拖欠劳动者报酬,调解工作室的专门联络员将该案交由一名律师调解员、一名人民调解员合力开展调解工作,并由一名劳动审判专审法官全程指导调解工作。

  “对单位来说,欠薪的确是不得已而为之。对你们来说,大家面临就业危机,希望单位能付清血汗钱也是合情合理。但现在这家企业的确暂时没有能力立刻付清工资,如果大家硬来,企业很有可能走上绝路,之后追讨工资就更困难;如果大家愿意给企业一点时间,平稳走出困境,那么所有的欠薪和大家今后的就业问题,就都可以迎刃而解了。”

  调解员立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共生共存关系,要求双方进行理性对话和沟通,充分引导劳动者理解用人单位当前面临的实际困难,选择更优方式解决矛盾,专审法官则用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家相关政策,指引双方顺畅化解纠纷。

  在各方努力下,夏某表示谅解企业的难处,愿意给予用人单位相应的履行期限,公司亦理解劳动者的不易,承诺在期限内将薪酬支付完毕。

  此后,在个案“示范调解”基础上,其他30件系列案件均由劳动人事争议专业调解工作室按照类似方式调解结案,达到了既化解劳动者“薪愁”,又保障企业稳步走向复产之路,以全局视野落地 “双保护”工作的实效。2022年至今,劳动人事争议专业调解工作室共调处劳动争议纠纷1091件,劳动人事争议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4.1%。

  止纠纷于未发,解纠纷于萌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诸多复杂局面,一些企业片面追求利润,忽视劳动者权益保护和人文关怀,用工管理简单粗放,容易滋生劳企矛盾。对此,吴中区法院着眼于事前,致力开展辖区企业用工规范化工程,联合吴中区人社局和总工会,开设“企业用工体检中心”,对企业的用工管理流程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发现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根据评估情况出具“体检报告”,开具用工“处方”,提出风险防范与化解的可行性建议,协助企业积极采取“治疗”措施,达到事后纠偏向事前预防的转变。

  今年初,吴中区法院“企业用工体检中心”走进苏州(太湖)软件产业园,向多家高科技企业负责人发放《用工风险法律提示书》《用工法律体检自查表》,在企业用工行为自我综合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劳动合同订立、履行、终止或解除等环节的法律问题和用工法律风险点,从不同角度逐一指导解读,推动企业建立起具有防范性、正规性和体系化的合规用工模式,实现合规用工和企业发展齐头并进的目标。据统计,吴中区法院2022年全年共为企业发放《用工法律体检自查表》和《用工风险法律提示书》610份,有效从源头上减少了劳动人事争议的发生。

  “接下来,吴中区法院将持续打造‘法护吴商’品牌,坚决依法打击恶意制造劳动纠纷、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推进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商会,让涉企矛盾纠纷得到初始化、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继续深化‘三位一体’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职能,加速、增效、衡平化解欠薪案件,既解决好劳动者的‘薪事’,又同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积极助力稳企复产,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吴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启海表示。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