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陵城区法院审结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被告人架设虚拟拨号设备诈骗被判刑
2023-04-27 09:54: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忠凯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在境外通过国内的“GOIP”设备远程控制SIM卡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段某、高某、宋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段某、高某、宋某明知他人从事电信诈骗,为谋取利益,一方面购买手机卡、声卡线、手机等设备,在小区、宾馆等地使用“钉钉”、QQ、手机远程操控软件架设“GOIP”设备,供他人通过其架设的“GOIP”设备及手机卡向外拨打电话骗取他人钱财。“GOIP”设备是一种虚拟拨号设备,是电信诈骗普遍使用的一种新型诈骗工具,这种设备可以将传统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一台设备可供上百张手机卡同时运作。另一方面,段某等人使用购买的手机卡经实名认证,按照他人的要求及话术,以虚假招工的名义,诱使被害人添加指定的微信账号,以使被害人被骗。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段某、高某、宋某明知他人从事诈骗行为,仍为其提供帮助,严重侵犯公民财产权益,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段某、高某、宋某系从犯,均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