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执行点亮“生态密云”
2023-04-25 09:40:00 | 来源:密云法院微信公众号
 

  “这条河堤封了好多年,现在终于可以通行了!我们再也不用绕远路了。法院的同志为我们解决了生活中的不便,给他们点赞!”在北京市密云区某小区业主群内,小区居民对密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不住地称赞。

  2022年6月,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腾退封堵多年的河堤,为群众解决了出行难题 摄影 张帆

  北京密云白河西大桥至中加桥段西侧河堤全长343米。某公司于2000年向某单位租用该段河堤后,将附近道路一并封堵,导致群众出行不便。2021年8月,原告某单位向密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某公司解除协议,由该公司退还占用的343米河堤。经过法官深入实地调查,密云法院成功化解双方之间的租赁纠纷,并成功腾退封堵多年的河堤,受到附近小区居民的赞许。

  近年来,密云法院紧紧围绕保水保生态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严惩盗采盗伐、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通过不断转变理念、优化职能和联动方式,建立绿色执行工作机制,推出多项举措,积极构建服务保障辖区生态修复治理的司法框架,为点亮“生态密云”提供法治保障。

  转变理念 尊重生态发展规律

  “此次执行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尊重生态发展规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在密云法院执行一起枫柏移栽案件过程中,现场监督见证执行的北京市人大代表表达了对法院工作的认可。

  王某向某公司租赁8个大棚用于种植经济林木。租赁期满后,某公司起诉要求收回大棚。密云法院判决双方解除租赁合同,王某限期将涉案的8个大棚予以腾退。

  “法官,我这棚里有6000多棵枫柏,现在没有合适的移植栽种地点,而且成活率太低。不是我不配合工作,而是损失太大我承担不起啊!”腾退工作开始前,王某找到法官诉说困境。

  执行法官了解到,枫柏移植需挑选合适的栽种地点和适宜的气候,否则将难以成活。当时正值夏季,并非移栽的最佳时节。为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执行法官主动联系林业部门,为腾退树木寻找妥善移栽点,并与申请人协商将树木移栽时间延期至落叶前后。

  “法院工作人员非常耐心细致地向我讲解了腾退的困难,也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式。延期履行能保证这些树木成活,这也是一件好事,我愿意让步。”申请人如是说。在延期4个月后,6000余棵枫柏全部被移植至指定地点,8个大棚也得以全部清理腾退并归还申请人。

  优化职能 实行严密司法保护

  坐落于燕山南麓的密云水库是北京重要的地表饮用水源基地,其供水量占全市供水量的60%以上,被誉为“首都生命之水”。近年来,随着水资源保护力度的逐渐加大,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区已杜绝了传统的化学工业生产污染,但保护区内企业及居民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水对水源污染的影响仍不可小觑。密云水库支流白马关河流域就发生过一起生活污水排放案件。

  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白马关河流域出现了许多菜叶、饭粒等污染物,严重污染该流域水源。经调查发现,原来,该流域内某公路养护公司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厨房下水管道直接排向南墙外低洼地,并顺着洼地直接流入了白马关河,导致该流域河水受到污染。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经反复催告,该公司始终未履行。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密云法院经审理认为,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作出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该裁定不仅严厉惩处了违法排污行为,也对水库周边群众进行了警示教育,有利于最大限度消除污染隐患,确保水源安全。

  突出效果 加强生态修复治理

  “法官,我们不是故意拖延不履行,只是这片土地到处坑坑洼洼的,已经难以恢复到原来的样子了。我们真是无能为力啊。”被执行人某公司负责人匆忙来到执行现场,向法官解释始终未履行判决的“隐情”。

  原来,在一起平整土地的生态修复案件中,某公司租赁了朱某的林地,为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擅自将原本的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致使土地坑洼不平,土地功能严重退化,难以种植。租赁结束后,朱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某公司恢复地貌。

  如何填补坑地、平整土地,将其恢复为可耕种状态?这一问题愁坏了执行人员。为尽快恢复土地,执行人员多次现场勘查,结合土壤性质、周边环境等因素反复协商考量,形成了合适的解决方案——先取高处土垫到低处,然后从其他处取优质田地土垫高土地,垫高至30厘米,就可以按要求恢复土地。由高补低,异地取土,充分追求“原态修复”,新颖的执行方式获得双方当事人的认可。最终,这起生态修复案件获得圆满解决。

  府院联动 凝聚绿色发展合力

  “这些树木都是栽种在我家林地里的,我砍自家林地里的树木还要被罚,这是什么道理?我难以接受。”在补种树木的执行现场,被执行人齐某对于自己受到的行政处罚十分不理解,情绪激动,致使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

  据了解,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31株自家退耕还林地内的栗子树。密云区园林绿化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罚,责令齐某补种滥伐林木5倍的树木,计155株。齐某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亦未履行。后园林绿化局向密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人员与园林绿化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对于齐某提出的疑问,执行人员进行了释法明理,并推动双方协商沟通。经协商,园林绿化局表示,齐某在自家林地上补种经济树木即可。最终,齐某在自家退耕还林地内自行补种155株栗子树,经园林绿化局验收合格,补种完成。

  近年来,密云法院畅通行政执法与强制执行的衔接渠道,探索构建“生态绿色执行+社会综合治理”模式,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乡镇街道联动,全程监督被执行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并对修复情况进行回访,形成“破坏—判罚—执行—修复—回访”的完整闭环。

  为加强司法保水协作,密云法院与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共建执行协作机制,通过统筹部署、集中行动、联动办案等方式,建立异地财产联动处置与联合执行机制,加大协同执行力度,提高执行质效。

  生态环境保护离不开社会大众的广泛参与。密云法院通过阳光执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监督环境资源案件执行过程,同时发布典型案例,向社会传递保护生态的鲜明导向,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