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张晓艳)解决好当事人的急难愁盼、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让司法为民根植于干警的工作日常,一直是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不懈追求的执行工作目标。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吴春光、执行局长张超和执行法官一起,轮班接访,坚守在信访接待一线、案件执行的最前沿。
海州法院执行信访接待的五原则:一是谁的案子谁接访;二是信访当事人的电话必须接听;三是接待后3日内必须给当事人反馈,拒绝拖延;四是接待后的5日内,必须向执行局长或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进行结果汇报;五是自己处理有困难的,实行层级上报。目前海州法院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而完备的执行疑难问题处理层级上报工作机制,即局长不能独自解决的,报请分管副院长;分管副院长不能解决的,报请院长,问题最终必须予以解决。
信访案件接待后的“四快速”处理原则:快速找出解决疑难问题的方法、快速与相关部门协调、快速将案件交给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快速承办案件,“四快速”的处理原则,使信访接待案件的处理,得以迅速付诸实施,并取得良好成效。
对于普通的执行案件,强化执行程序实施内容的宽度与深度,强化实施内容时间节点的把握与尺度。执行前,法官首先耐心地向申请人阐明,申请人有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与财产的义务,充分调动申请人“参与执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执行中,法官要不厌其烦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强化当事人对法律的深刻认识和执行风险的存在,取得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法官在执行中一方面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寻找、冻结、查封,对其银行账户的流水进行逐笔查询,对股票、基金、外汇等进行深入查询,穷尽财产查询手段的同时,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另一方面要根据查询结果,对涉嫌犯罪的被执行人,充分利用向被执行人下发拒执预告书的创新方法,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从而依法兑现申请人的合法利益,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目前海州法院的执行工作,出现了有史以来最好的局面。
4月22日,涉劳务合同、民间借贷、婚姻家庭财产纠纷7起案件的7名申请人,联名为副院长吴春光、执行局长张超、副局长周宇送来高度为2.5米、宽度为1.6米的巨幅锦旗,锦旗上书“秉公办案青天鉴执法如山使命传”表达对执行法官的真诚感激,更是对海州法院执行工作的诚挚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