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双出轨,离婚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从电视剧《回响》说起
2023-04-07 09:03:4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秦鹏博
 

  文艺评论辛辣尖锐,评论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正在播出的电视剧《回响》中,慕达夫是大学教授,还是一位有名的文艺评论家。他的评论风格辛辣尖锐,常常使人下不来台,甚至有同行被他气得拂袖而去,也有人认为他的评论不符合事实。那么,如果有人对慕达夫的评价不满,可以起诉他吗?慕达夫是否需要因此承担法律责任?让我们通过一则司法案例来回答这个问题。

  2015年,知名影评人杨某在其影视评论公众号“影画志”上发表文章,称影片《夏洛特烦恼》全片抄袭国外电影。其后,该影片版权方开心麻花公司、新丽公司将杨某诉至法院,认为该影评文章使用贬损性的语言评价影片,侵犯其名誉权,请求法院判令杨某删除涉诉文章、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

  诉讼中,杨某不同意赔偿,称涉案文章属于文艺评论,“全片抄袭”属于批评意见,是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的体现。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发表失实言论,认定影片全片抄袭,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造成了原告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损的结果,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杨某的行为侵犯了影片版权方、出品方的名誉权,故判决其删除文章、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合理支出6.5万元。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文艺评论是基于事实依据的意见表达,在法定范围内理应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但是,公开发表的言论,所陈述的内容必须保证大致符合客观事实。因此,如果慕达夫发表的文艺评论内容有肆意诋毁甚至人身攻击作者的言辞,该作者也可以向慕达夫主张民事赔偿责任。

  与慕达夫相似,互联网上有很多靠发表评论为业的内容型网红,如众多的数码测评、电影评论主播。他们通过自建团队专业生产内容,再依靠融资、收费阅读、IP衍生品等方式实现盈利。多数内容型网红常游走在侵犯名誉权的边缘,少数网红还会充当商家打手,诋毁竞争对手商誉,由此带来的政策管控和法律风险,亦不容忽视。

  双双出轨,妻子离婚可以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吗

  《回响》剧中的徐山川频频出轨,妻子沈小迎面对众多上门要自己让位的第三者,一边隐忍,一边也出轨以报复徐山川,最终沈小迎婚内与他人生下女儿,对此徐山川并不知情。如果沈小迎与徐山川离婚,沈小迎是否可以因徐山川出轨而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现实中也有这么一个案例。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徐江常常对妻子王丽拳脚相向,王丽无法忍受,离家出走,与案外人共同居住并生育一子。后来,王丽主张夫妻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徐江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诉讼中,徐江也因王丽有婚内与他人同居行为,要求王丽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徐江在与王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家暴行为,该过错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王丽与婚外异性共同生育一子,其行为违反了夫妻间相互忠诚的义务,违背公序良俗,存在重大过错,也是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十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均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中,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只能是无过错的配偶一方且对方存在过错,离婚损害赔偿是为了无过错方的利益。例如在剧里徐山川和沈小迎的婚姻中,两人双双出轨,沈小迎还与他人生下女儿,他们对于感情破裂均存在过错行为,就不存在法律特别保护某一方精神利益的必要了,所以双方都无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虽然徐山川无权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是可以以“欺诈性抚养”为由向沈小迎主张返还抚养费。因为沈小迎在与徐山川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非婚生育一女,使徐山川陷入错误认识而履行抚养义务,徐山川对女儿百般疼爱,他为女儿支付的抚养费,沈小迎应当予以返还。关于抚养费的返还标准,法院一般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夫妻的负担能力、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众多因素,由法院酌定抚养费返还标准。剧中,徐山川因指使他人杀害夏冰清锒铛入狱,观众没有看到两人婚姻崩塌的一幕,如果有,那将是更为精彩的法律戏。

  交通事故私了要求赔偿过高,老李构成敲诈勒索罪吗

  剧中,夏冰清父亲夜晚驾驶车辆,撞到了老李,夏冰清父亲选择了私了。没想到老李经常上门索要大笔医药费、护理费等,这种“套路私了”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吗?

  2021年3月,被告人胡大壮因琐事对被害人刘小明心生不满,遂与被告人徐江共谋,利用被害人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进行报复。同年4月,徐江驾驶其租赁的一辆小汽车,以跟踪、冲撞的方式故意碰撞被害人刘小明驾驶的商务车,制造交通事故,以报警方式解决事故相威胁,索要被害人人民币15000元,后被民警查获。被告人胡大壮一天后向公安机关投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江、胡大壮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二人自愿认罪认罚,并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法院判决被告人徐江、胡大壮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剧中并没有说明夏冰清父亲为何选择与老李私了。如果老李以挟私举报为由索赔高额钱款私了,极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夏冰清父亲应当报案处理。(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