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社会大局稳定,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关乎人民安居乐业。刑事案件即便是普通案件,如果处理不好,也会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作为重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努力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深刻把握刑事审判工作的形势任务,端正刑事司法理念,站稳人民立场的同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上担当作为,依法严惩各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切实履行好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重大责任。
把舵定向,坚持党建统领
刑事审判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推动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建统领各项工作。一直以来,阿尔山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践行“枫桥经验”有益实践,以党的建设贯穿、保障刑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把党的领导和依法公正行使刑事审判权有机统一起来,以党建促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以党建促公正高效审判,做到刑事审判队伍政治可靠、作风过硬、能力过硬。
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雷霆万钧之势席卷全国。在上级党组党委科学统筹指导下,阿尔山市法院将党的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将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指导思想、处理原则,贯彻到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审判原则。期间累计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66件,审结162件,结案率为97.59%,平均审理天数为40.2天,虽无一涉黑涉恶案件。
阿尔山市法院仍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观念、树立忧患意识、强化系统思维,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到了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敢于冲锋陷阵、发声亮剑。科学合理制定核查方案、应急预案,充分发挥例会解难题、提效能作用,以周期性例会,定期销号疑难问题。统筹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及时组织学习新的法律、司法解释和政策,不断更新法官法律知识储备,确保形成一批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刑事审判业务骨干,致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好、见实效。
坚持不懈,保障中心工作
惩恶扬善、匡扶正义,是法律赋予刑事审判的责任和使命,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下,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的任务繁重而艰巨。阿尔山市法院在锐意进取和求实创新中,全力保障中心工作稳定有序开展,努力推动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为市域社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持续做出新贡献。
“我自愿认罪认罚,服判不上诉。”被告人王某当庭表示。
2018年7月,被告人王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一案,在阿尔山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同时邀请阿尔山市边防检查站干警参与观摩。
从惩治以食用、输出利益为目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刑法精神出发,阿尔山市法院持续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在依法惩治破坏野生动物犯罪的同时,逐步提升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治意识,不断为维护生态平衡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五年来,依法审结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17件。
在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阿尔山市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总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经验,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一切从维护当事人权益出发,努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五年来,依法审结故意伤害罪案件18件,妥善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1件。
寓教于审,加强“护未”权益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民族的未来,阿尔山市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尤其党的十八大以来,更是将“护未”权益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薪火相传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护未”权益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全方位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能力水平,依法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五年来,依法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4件。
成立未成年人合议庭,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为更好的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延伸审判触角,实现对未成年被告人、未成年被害人的双向保护,以及对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权益的全面保护。持续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判后帮教工作,与检察院、司法所、学校、社区多方联动,落实庭外矫治和定期回访,确保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依法对被告人中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进行分案处理,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的综合表现,依照刑法规定,准确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原则,做到罚当其罪。法官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将法庭作为“课堂”,有针对性地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审教育工作,引导认识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帮助其幡然悔悟、重返社会。
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积极作用,把审判实践和真实案例送入校园,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打好基础,真正做到把法治种子“播”进校园,促进法、校融合,增强院、校联动,共同致力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纯净的校园环境,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突出重点,开展法宣活动
阿尔山市法院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为“平安阿尔山”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全面巩固平安建设成果。立足刑事审判实际,创新法宣方式方法,在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同时,围绕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新期待、新要求,针对重点工作开展接地气、冒热气、聚人气的法律宣传活动,着力打通法治宣传与广大群众之间的壁垒。
通过以案释法,开展守好群众“钱袋子”为主题的反养老诈骗法治宣传活动。告诫老年人不要轻信所谓的“养老服务、养老项目、养老产品”,在接受他人赠送礼品、组织旅游、参观、讲座等活动时,提高警惕,谨防贪小便宜吃大亏。
“兼职刷单”“虚假贷款”“冒充客服”“冒充领导熟人”等多种诈骗案例,面对面叮嘱群众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转账汇款多核实,手把手指导群众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将反诈骗知识送到老百姓家门口。
将枯燥的法律条文生动化、活泼化、明晰化,提纲挈领地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让老百姓充分认识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
以法治之力守护青山绿水,深入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现场讲解人民法院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典型案例,发放关于环保节能、污染防治等内容宣传材料,树立环境保护意识。
国际禁毒日,线上线下融合途径,着力宣传禁毒工作的形势,明确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
法治宣传久久为功,阿尔山市法院面对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增加且多元化,坚持把“想讲的”与群众“想听的”结合起来。以“小切口”解剖“大难题”,以“小话题”阐述“大民生”,以“小故事”讲透“大道理”。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久开展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重点内容,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强辖区社会法治观念。
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繁重而艰巨。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握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形势任务,按照党组提出的“做优刑事审判”要求,坚决做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深耕北疆法治热土,筑牢安全稳定屏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刑事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