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韦德涛 李振)3月14日下午,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河南师范大学举行“院校合作”战略协议签约仪式。新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静,河南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马治军,河南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聂国兴,出席仪式。
马治军介绍,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是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重要措施,将掀开法院与高校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崭新一页。同时,进一步融合新乡中院在法律实务中的业务优势,依托河南师范大学学科、科研人才特点,通过搭建合作平台、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实现在实践教学、实务课程、项目申报等领域深度合作,深入推进司法实践与法律理论研究的共同发展,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必将实现院校双赢的共同愿望。
近年来,新乡中院积极探索创新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与河南师范大学持续开展交流合作,通过共建“实习法官助理制度”、创新开设“法官实务课程”、持续建设“实践教学基地”、积极开展学术人才交流等机制,推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取得了多项成果,培养出一批优秀法律人才。此次签约既是进一步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深度融合的具体举措,也标志着新乡法院和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的合作进入了新阶段。
王静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深化共建,实现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有效对接,共同培养高素质的新时代法治人才,凝心聚力打造“三个高地”:坚持守正创新,助力打造法治审判高地,借助高校的师资和研究力量,为审判专业化建设提供专业支持和指导,打造出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学者型法官团队。深化交流互鉴,共同打造法治研究高地,进一步以共建基地为依托,共同开展政策、法治、治理能力等领域的课题研究,不断提升干警应用法学理论破解实践难题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将法学研究成果转化为司法改革实践。要加强联合培养,打造共创法治人才高地,以共同开展课题研究为牵引,指派优秀法官参与指导开展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支持河南师范大学开展法学实践教学,实现法官、助理与教授的“一对一”结对学术指导及跟踪匹配延伸培养,共同开展对法学法治人才创新培养模式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