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郭春秀)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观念,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3月8日,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法院干警郭春秀先后来到香坊乡朱王中心小学、坨里中心小学、尚德小学和香坊中学,开展了一系列的法治宣讲活动。
郭春秀受聘担任朱王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通过趣味小视频、漫画、警示案例的形式,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学生带来了一堂法治课程讲座,教导同学们要明辨是非,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加强防范,敢于对不良行为说“不”,利用好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坨里中心小学法治课堂,郭春秀通过以案释法,声情并茂地向同学们讲解“法”的含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哪些行为会造成违法犯罪等内容,嘱咐同学们要沉着冷静、遵纪守法,远离虚拟网络,注意网络安全隐患;让同学们谨记“勿以小善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鼓励同学们树立“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远大目标,学好书本知识、法律知识,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切勿因校园欺凌让学生蒙上阴影。”郭春秀以实际案例为切入点,为尚德小学450余名学生讲授了一堂法治课程,通过向同学们详细讲述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法律法规,告诫同学们“即使年龄小,违法犯罪也会受到惩罚”,形象地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可能引发的犯罪,告诫同学们“不做残忍的欺凌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引导学生在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同时,叮嘱同学们要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健康成长,实现自己的梦想,成为国家栋梁之才。
“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强则国强”。在香坊中学法治课堂上,郭春秀结合具体案例,就影响校园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中小学生应该具备的法律常识、如何预防犯罪行为等方面,展开法治安全宣讲,启示同学们树立“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维权、要坦白”的理念,加强思想品德修养,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依法律己,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为自己的美好人生打下坚实基础。
今后,海兴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课,引导未成年学生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明理向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坚实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