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少年眼里的“法官妈妈”,可信可亲;她是群众身边的全国人大代表,接地气。
她,是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陈海仪。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陈海仪接受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记者的专访。
谈“法官妈妈”:既严厉教育,又包容挽救
记者:一直以来,大家都称呼您为“法官妈妈”。您怎么看待这个称呼?
陈海仪:我从事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将近27年,判过的一些失足少年、接触过的一些问题孩子,以及在学校普法时接触的一些学生,很多都跟我保持密切联系。我也明确告诉他们,有什么法律方面的问题,或者是学习生活方面的烦恼,都可以随时通过邮箱、电话跟我沟通。
我认为“法官妈妈”的称呼并非个人专利,而是“少年审判法官”的群体昵称。
“法官妈妈”有两重含义。首先是一位法官。我们面对任何一个犯了错的孩子,尤其是犯了罪的,一定要作出罪责刑相适应的判决,要让他明白做了错事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培养出他这种责任的意识。否则他就会觉得这个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甚至有人评价说你给他过轻的刑罚会让他产生一种侥幸的心理,可能会继续再犯。所以“法官妈妈”首先是法官,一定要给犯了错的未成年人一个清醒的法律认知,给他恰如其分的法律教育。
其次是一位“妈妈”。无论孩子因为什么犯了错,妈妈都会给予无限的包容和关爱。“法官妈妈”就体现在对未成年人犯了罪或者是犯了错以后的帮扶上,要像妈妈一样无微不至地关心他、了解他,让他明白到改造的道路上并不是孤单的,让他重新认识自己回归社会,是能够得到党和国家的教育和挽救的。
比如,我帮教了一位刑期八年的孩子,他出狱后又遇上疫情,找不到工作。我不单疏导他的心理,还推荐他参加一些劳动技能的培训,让他拥有一定职业技能,能够重新回归社会,成为有为的年轻人。后来,这个孩子受训学习了刺绣,同时学习冲泡咖啡、奶茶等流行技术,很顺利地毕业。疫情期间他跟我通过视频,当时他就说“社会是非常美好的”。一个坐过八年牢的少年犯,回归社会后还能够说出“美好”一词,我觉得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最高表扬,也不愧于他称呼我们为“法官妈妈”。
谈代表履职:想尽任何办法和人民群众多接触
记者:请谈谈您过去5年的履职经历和感受。
陈海仪:我有三个体会。
第一,我觉得履职一定要接地气,想尽任何办法和人民群众多接触。我本职工作中就有普法宣传的机会或者平台,会和妇联、团委、民政部门、教育部门等深入到社区里普法。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会把中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故事带到群众身边,让他们了解人大代表究竟是干什么的、如何起到沟通桥梁的作用。我会深入交谈,了解群众在生活当中以及在社会交往当中遇到的一些急难愁盼问题,把这些问题汇聚成相应的议案和建议调研的方向,然后向更多群众收集基于社会实践、切身感受而提出来的意见建议,转化为社会治理以及国家立法方面的相关措施。
每次出席全国两会,我都会给帮教过的孩子们、接触过的进行法治教育的孩子们,以及老师、家长、法治宣传工作者等购买一些两会纪念封带回去,让他们感觉到党和国家的大事是跟他们息息相关的,从而产生一种仪式感,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的一些大政方针、立法措施等等和他们是有连接点的。
第二,和本职工作的结合也是我履职的一大特点。我在本职工作中接触到关于儿童友好城市构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等案例,还有涉及到家庭、家教、家风这方面的案例,以及相关资料。我把履职和本职结合起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就会更有效、专业、到位。我提出的意见建议就推动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落地与实施, 让法律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幸福感。
第三,要结合综治部门履职,带动年轻人一起调研。去年,我联合了广州法院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收集了很多的意见建议,走进大学生的群体,今年也提出了一个关于大学生如何拓宽他们的社会素质的建议,帮助他们成为高质量人才。
比如,我和心理专家、乡村工作的人大代表走入乡村深入调研,形成了一份关于农村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建议。同时,我还会向省市区的部分人大代表收集到一些群众的意见建议,最后进行更深入的调研,形成一些关乎民生的意见建议。
这几年,我的履职经验不断提升,非常荣幸得到组织的信任,连任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希望通过收集民情民意、汇聚民智,推动相关法律的实施与落地见效,让我们的社会治理更加完善,让我们的妇女、儿童拥有更出彩的人生。
谈少审工作:只能加强,绝对不能后退
记者:从代表的角度,您对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有哪些意见或建议?
陈海仪:少年审判工作在咱们国家的基础是非常好的。以广州法院为例,我们早在1987年就设立第一个少年审判合议庭,1992年时创建了“羊城金不换”工程,挽救失足少年,现在发展成少年司法品牌。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发展已历经三十多年,基础非常扎实、深厚。此外,有一群热爱少年审判的法官,比如尚秀云、詹红荔等“法官妈妈”,和顾薛磊等“法官爸爸”,和新时代的少年审判法官一起,传承了少审精神。
少年审判还是一个和社会治理紧密相连的工作,是人民法院展现司法温情的重要途径。我觉得少年审判工作只能加强,绝对不能够萎缩或者后退。未来,我认为无论少年审判机制如何探索创新,都应该紧紧围绕“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让儿童利益最大化。少年审判工作一定要和社会治理紧密结合,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避免成为“孤岛”。
此外,要强化少年审判人才的培养。少年审判工作离不开有情怀的法官,同时对综合素质要求特别高,但目前有一些青黄不接的情况出现。年轻的法官必须要有“法官妈妈”的情怀,才能够把少审工作当作终身事业去推进。一日少审人,终身少审人。这是一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我们要发挥光和热,让事业后继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