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约定有“霸”气 巡回审判促和气
2023-03-10 15:25: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丽芬
 

  近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罗家桥法庭在湖北徐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审判,依法审理该公司与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并现场进行法治宣传。两公司员工20人参加活动。

  2020年7月1日,湖北徐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某保险公司签订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被告为原告公司提供员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1年5月某日,湖北徐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员工黄某在工作时意外受伤,经保险公司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为十级伤残,黄某认为鉴定结果与自己受伤情况不符,遂到黄石市一家医院鉴定,鉴定结果为九级伤残。黄某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某保险公司主张权利,要求保险公司按九级伤残向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万余元,双方协商未果,因而成讼。

  “我在其它鉴定机构鉴定结果是9级伤残,你们为什么不认账呢?”“这个我也没有办法啊,只能采用公司指定的鉴定机构出示的鉴定结果。”“照这样说,你们保险公司提供鉴定规则就是‘霸王条款’。”现场,双方展开激烈辩论。

  审理此案的大冶法院罗家桥法庭法官吕洋耐心细致地为大家明理释法:“你们是多年的友好合作关系,如今对簿公堂,主要是伤残鉴定约定引起的。约定是应当履行,但还要遵循公平原则。指定伤残鉴定医院,不允许被保险人进行选择,难逃‘霸王’之嫌啊!”一席话,令某保险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邵某陷入了沉思。吕洋趁势讲述几个保险合同纠纷的案例,结合案例让双方“角色互换”说出自己的看法。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终于有了和解意向。最终,在法庭主持下达成了和解协议,徐某向法院申请撤诉。

  巡回审判像“一面镜子”,让原、被告更清楚地看清自身、反思己身,促进矛盾化解。在场人员也纷纷表示,通过参加审判旁听,近距离观看庭审过程,现场感受法律的庄严肃穆和法官的司法为民情怀,非常难得!湖北徐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徐某表示,巡回审判到企业,方便了企业诉讼,增进了企业和员工之间的感情,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非常不错!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