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以《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实施为契机,以人民法庭为主导,构建以“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关口把控”为核心的分层递进式矛盾化解机制,加强乡村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化解,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党委和人民群众赞誉和好评。2022年,新野法院6个人民法庭共排查矛盾1864件,化解矛盾纠纷1706件,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源头预防,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坚持在辖区党委领导下,发挥法庭在诉源治理方面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积极协调辖区党委政府开展“无讼村居”创建活动,将万人成诉率等纳入乡镇综合治理目标,提高诉源治理工作成效。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对纠纷易发多发领域进行分析研判,编写《辖区司法审判白皮书》,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为辖区党委政府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提供决策参考。与辖区党委政府配合,利用每月二十日的治保主任会议,加强与村民调委员会主任、派出所长、司法所长等联动协作,即时了解各村存在的问题,对村民调委员会进行法律指导,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消除在萌芽状态。
坚持多元化解,将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
加强法庭文化建设,通过设置文化展板、宣传标语等方式,弘扬“和为贵”“无讼”等传统文化思想。加强对村规民约的指导,依法支持基层组织依据村规民约处理公共事务,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参照适用村规民约解决纠纷。探索构建“一纵两横”的矛盾化解体系,“一纵”即构建“县法院-人民法庭-村基层联系点”三级纵向矛盾化解体系,“两横”之一就是全面织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化网络,在辖区各村推行司法联络员工作机制;“两横”之二即各法庭与司法所开展“庭所联动”,密切工作配合。建立由人大代表、各村民调委员会主任、人民陪审员组成的特邀调解小组,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加强与辖区综治中心沟通,落实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工作。积极开展“一村一法官”、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双提升”等活动,深入乡村走访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关口把控,强化立案前诉调对接工作
充分尊重群众到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意愿,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前调解和速裁团队,邀请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为群众诉前调解提供更多选择,方便在一个地方就能解决全部诉讼事项。扩大特邀调解资源库,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律师纳入特邀调解名册。目前已选任3名专职调解员、87名特邀调解员,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目前已与县总商会调解委员会等8家调解组织进行对接,推动多元解纷工作纵深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