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网站消息,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扫黑办主任、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在做客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时表示,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牵引,坚守“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对黑恶势力露头就打,切防死灰复燃,促进常治长效。1至12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黑恶犯罪1.4万人,同比下降32.1%。
一是始终保持惩治黑恶犯罪高压态势。开展整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涉网络黑恶犯罪等专项行动。多地检察机关结合河北唐山“烧烤店”打人案反映出的问题开展案件复查“回头看”活动。如青海省检察机关聚焦2020年以来检察机关已办结和正在办理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四类案件以及公安机关长期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的刑事“挂案”和上述四类治安案件,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惩治涉黑恶犯罪“回头看”专项行动,累计排查案件2.5万件,发现立案监督、执法司法不规范等问题线索204件。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紧紧围绕“打、防、管、建”四项任务,全面宣传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积极参与反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机制建设,落实检察建议工作机制。如,黑龙江检察机关加大“黑财”执行监督力度,共核查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涉财产刑、罚金刑、没收财产刑等罪犯2700余人,核查罚金3亿元。
三是加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机制和能力建设。落实常态化意见提出的“六建”要求,完善涉黑恶案件分级把关等机制。加强类案指导,编发涉黑恶财产处置指导性案例、涉基层政权黑恶势力典型案例、涉信息网络黑恶典型案例,发挥案例示范作用。
在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方面,未来检察机关还将有哪些部署?苗生明指出,一是在各级党委政法委的领导统筹下,加强协作配合,以重点督办案件为牵引,确保打击声势不减弱,打早打小、打准打透。二是针对教育整顿中发现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等问题,进一步落实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发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工作保障,探索建立黑恶案件集中办理制度,加强扫黑除恶人才库建设,提高扫黑专家和人才的锻炼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