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出席第六次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讲话强调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进新征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2月8日下午,第六次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新征程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图为第六次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现场。孙若丰 摄
周强指出,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为加强新征程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不断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求,坚持党对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涉外商事海事审判职能作用,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涉外审判机制改革,健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加快提升涉外审判能力,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人才队伍培养,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周强强调,要深入总结新时代10年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经验,准确把握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新征程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外商事海事案件,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机制改革,推进国际商事法庭建设,健全“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优化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机制,深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领域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升涉外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加强国际司法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服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健全涉外法治人才引进、选拔、使用、管理、交流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出席会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淑梅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情况的通报》。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出席会议并致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金银墙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干警代表,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有关负责同志、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干警代表,各海事法院全体干警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会场和各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