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挂牌命名北京金融法院等100个中基层法院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决定指出,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聚焦政治建设、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公开、信访化解、作风建设等关键环节,持续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积极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提升服务群众本领,密切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涌现出一大批为群众办实事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先进法院。希望被命名的法院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着力创新工作思路方法,不断丰富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积极总结推广创建经验和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决定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全体法院干警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为榜样,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据悉,“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是最高人民法院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是以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为主体首次开展的一次示范创建活动。此次示范创建严格遵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细化23项51条创建测评指标,按照组织申报、省级推荐、复核审查、创建命名等程序组织实施,各地法院坚持面向社会、开门搞创建,以点带面,将群众路线贯穿创建活动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