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龙里:吹响青年服务号角 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2023-01-04 14:26: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的“桥头堡”作用,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充分参与到基层社会市域治理中,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积极参与“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力争打造人民法庭品牌,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宗旨,服务乡村、服务群众,让公正司法成为法治乡村建设的强大助力,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龙里法院共有两个人民法庭,分别位于龙里县洗马镇和湾滩河镇,现有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工作人员10名,其中本科生6人,专科生4人。

  打破时间、地域壁垒,强化便民举措

  “午间+夜间”法庭的模式,是龙里法院积极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认真践行“枫桥经验”的一项重要举措。面对人民群众的不同诉求,“午间+夜间”法庭更好地解决了群众工作时间应诉不便的困扰,也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面对矛盾纠纷,法官要解决的不仅仅是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更是就纠纷本身的原因进行详细地分析和处理,力争在解决矛盾纠纷的同时排除当事人双方的矛盾隐患,真正做到解纷和排忧双管齐下,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午间+夜间”法庭的模式,也进一步提高了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服务效率。

洗马人民法庭利用午间时间在醒狮法官工作站开庭审理案件

  推动“以案释法”,破解当地矛盾难题。2019年到2022年,湾滩河人民法庭结合辖区少数民族文化、习俗及矛盾纠纷特点,将“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理念贯穿于审判调解工作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破审判地点、审判形式的限制,利用“庭审进村寨、进家门”等形式,着力发挥好“以案释法”积极作用。

  主动融入基层社会市域治理,协助打造新时代“无讼村”

  打造“无讼村”,积极发挥示范作用。洗马镇总辖14个村(社区),覆盖群众48675人。为了减轻群众诉累,洗马人民法庭因地制宜,通过积极指导金溪村等制定村规民约,规范人民群众言行举止,移风易俗,从“法理”和“情理”妥善解决当事人纠纷,在每一起纠纷中探寻法与情的平衡点,推动辖区内的民族事物、族事、村寨事等纠纷内部化解。法官针对金溪村村规民约不规范等问题,从党的领导、村民日常行为规范、维护公共秩序、村民的基本权益、群众纠纷调处、引导民风民俗、移风易俗、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重新拟定和制定,将党的领导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方针政策与村民日常行为规范具体细化落实到村(寨)规民约中。自2019年金溪村结合村规民约实施村民自治后,该村矛盾纠纷化解找到了“新出口”,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而金溪村也成功创建无讼村,发挥了“有诉无讼”的积极示范作用。

  统筹推进“法”与“情”的融合。2022年以来,湾滩河人民法庭共计收案120件,其中涉及婚恋家庭纠纷及其次生案件占到了收案比例的60%。在处理此类案件中,湾滩河人民法庭秉持着“法理+情理”双管齐下的原则,在依法化解双方矛盾的同时也要做通双方的思想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在司法实践中,法官经常会遇到情、理、法的矛盾和冲突,案件审理既要强调遵从法律规则,又要回应人心的诉求。办案中,审视案件中的伦理情境,结合法律裁判,才能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营造全社会学法良好氛围

  洗马人民法庭和湾滩河人民法庭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普法工作。

法院干警与湾滩河歌师一起用山歌学唱民法典

  人民法庭利用驻扎地区优势,强力推进“普法进乡村”,利用“山歌普法”等形式全面解答村民关心的“土地权”、“相邻权”等实际问题;利用法治课堂、法治竞答等形式全面推进“普法进校园”,全力做好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工作和教师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切实筑牢平安校园建设基石;利用法律培训等形式大力推进“普法进单位”,立足辖区单位,推动调解员、网格员培训各项工作,积极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多方发力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积极营造法治乡村良好氛围。

  下一步,龙里法院洗马人民法庭和湾滩河人民法庭将持续做好各项司法为民工作,为法治乡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