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将“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深深融入实际业务中,诉前调解与案后执行相结合,全面贯穿落实案件办理全过程,真正将为人民群众服务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真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诉前调解相结合,深化诉源治理,减轻人民群众诉累。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通过强制度、提质效、搭载体,全方位打造多元解纷新模式,着力在推动诉源治理上下功夫,减轻人民群众诉累。
在强制度方面,打造诉前调解团队,按照“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的模式,组建立案速裁团队;建立健全诉前调解机制,创建无诉企业、无诉连队。
在提质效方面,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实行诉前纠纷过滤,推行“门诊式”审理模式,通过人民调解平台、电子送达、云庭审等线上审理模式,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
在搭载体方面,内挖潜力,依靠师市综治视联网,以综治中心为依托,全力打造横向与公安、司法、师市各综治成员单位对接,纵向与师市各团场综治中心或矛盾调解中心对接的立体化多元解纷工作平台,多点发力,与师市司法局、妇联、劳动监察大队、交警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建立工作衔接机制,拓展多元解纷机制。
与案后执行相结合,切实换位思考,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秉承“案后更是体现服务的开始”的原则,做好案后服务工作,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积极思考,主动支招。
一是不止于强制执行,为执行方排忧解难。针对强制执行方,除了依法排查执行方名下财产正常执行外,对名下有财产但无法变现的执行方进行合理帮助,在评估拍卖中协助协商沟通,积极助力。
二是对涉及特殊群体的案件,提供“案后关怀”。针对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积极进行心理疏导,让司法执行变得更有“人情味”。
三是通过灵活实施财产保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在执行工作中,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做到具体案例具体分析,提供针对性的帮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