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三关五问”打好队伍建设组合拳
2022-12-21 09:00: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胜刚 叶丹 聂凯
 

  在年终的收获季节,湖南益阳两级法院迎来喜讯:在全省法院审判质效通报中,益阳法院一改过去在全省14个中级法院中落后的状况,案件结收比等主要工作指标已进入全省第一梯队,处于领先位置。

  而此前,益阳市委书记瞿海在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考察工作时,用“四少四多”对法院风清气正的新局面进行了形象概括:抱怨发牢骚的少了,踏实干事的多了;忙于应酬的少了,加班工作的多了;工作马虎的少了,认真负责的多了;对当事人态度生硬的少了,耐心答疑的多了。他肯定益阳中院“两个狠抓、两个聚焦”抓得好,抓出了实效,对益阳中院的全面工作特别是队伍建设给予了高度肯定。

  但是就在一年前,益阳两级法院还面临严峻的工作局面:全市法院有70余名干警接受了违纪调查,全市所有法院均有班子成员涉及违纪;全市法院工作在全省处于落后状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史以来第一次对一个中级法院的队伍问题进行全省通报……全市法院人心涣散,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均处于低迷状态。

  如何迅速提振人心、凝聚队伍、扭转颓势、开创局面?这成为益阳中院2021年10月组建的新一届党组班子面临的首要课题。

  经过密集调研和集中学习讨论,益阳中院新党组提出了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迅速开创新局面的整体思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卫兵又以自己三十多年审判工作切身体会和经验提炼出了“三关五问”工作法,在全市法院进行推广、落实,与打造过硬法院铁军同步推进,最终牢固树立“办案就是办人生”的理念。益阳法院通过牵引这一牛鼻子,市纪委监委驻中院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迅速扭转了工作局面。

  何为“三关五问”?“三关”是指案件审理中坚持以政治效果关、社会效果关、法律效果关为统领,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五问”就是在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坚持良心之问、事实之问、程序之问、法律之问、责任之问,从而厘清办案思路,提高办案能力,提升办案质量。这其实就是要求全市法院的每一位法官都要时刻警醒,其所经手的每一个案件都有可能影响和改变当事人的人生,同时每一个案件的办案质量又有可能反过来影响到承办法官的人生。

  在随后的工作中,益阳中院一方面通过狠抓同级同类警示教育、逐项逐类完善各项审判和廉洁制度等手段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另一方面用“三关五问”工作法的落实来检验队伍建设的成果。益阳中院从问题案件入手,将各类改判案件的事实错误、法律错误、程序错误逐一点评,编印成问题案件选编并下发全市法院,确保人手一册、对照学习。为了提高法官办案能力,益阳中院开办了银城法官讲坛,全面进行业务培训,还建立了5个业务小组归口指导全市法院的审判工作。同时,建立判后答疑制度,对当事人提出的裁判异议,主审法官或所在庭室必须进行解释答疑。今年以来,仅益阳中院各业务庭室就进行了207次判后答疑,这一工作极大地减少了缠诉和上访,大大增进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

  为了推动落实“三关五问”工作法,益阳中院领导逢会必讲。该院还在公众号上开辟“‘三关五问’大家谈”和“‘三关五问’在益阳”两个专栏,及时介绍工作情况,同时不定期派出督导小组,检查“三关五问”的落实情况。彭卫兵又进一步在全市法院窗口部门推行“三个一”,即当事人进了法院大门,有一句温暖的问候语,有一把干净椅子坐,有一杯热茶喝。为了防止“三个一”流于形式,彭卫兵邀请当事人到法院,面对面听当事人“吐槽”法院工作,请当事人监督“三个一”和“三关五问”的落实情况,并公布了自己的联系方式,承诺随时听取当事人的情况反映。益阳中院同时从政策层面上界定干预办案与正常监督的界限,将案件质量与主管院长、庭室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及考核挂钩。

  “三关五问”工作法的全面推行也引导益阳全市法官自觉对标对表。今年8月,益阳中院法官蒋远军在审理陈某华因帮助邻居处置着火液化气而导致五级伤残的案件中,自觉认识到这是事关弘扬和肯定见义勇为主流价值观的问题,从而依法判决改变一审普通案由定性,定义为见义勇为受损赔偿,并发出司法建议,督促落实当地政府部门对见义勇为者的赔偿。之后又督促将全部赔偿款发放到陈某华手中,在当地引起广泛影响。

  “三关五问”工作法在全市法院的落实,不仅迅速扭转了益阳法院队伍的形象,也切实提高了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全国人大代表肖又香用“让社会感到温暖、温馨,让当事人感到温情与亲情”概括了这一工作法取得的社会效果。益阳市纪委在总结和推广益阳中院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经验做法时,用风清气正来概括法院现在的队伍状态。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