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法院多措并举打造新时代人民法庭
2022-12-16 09:15: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贺道坤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王城法庭地处王城镇,辖区面积190.79平方千米,下辖2个社区、32个行政村。王城法庭现有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法庭年均结案近250件。近年以来,王城法庭聚焦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需求,充分发挥新时代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坚持多措并举,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助力基层法治建设

  人民法庭是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力量。为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舆论氛围,王城法庭积极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宣传工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王城,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5月31日,王城法庭组织干警深入集市和新店村,开展以“社会治理齐参与,共建共治共受益”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法庭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重点宣讲了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该市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以来取得的成效,以及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途径和方式等内容,并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悉,王城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通过“巡回审判”“送法下乡”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其中市域社会治理主题4次,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市域社会治理的认识,增强了群众主动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

  依法判决深得民心 送款上门尽显温情

  “我们在家里就能拿到赔偿款,真的太感谢法庭了!”6月28日下午,天气炎热,王城法庭庭长彭志宏带领干警上门为两名当事人办理领款手续,法庭的便民之举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2021年4月17日,王城镇新店村田某(67岁)驾驶两轮摩托车载赵某(78岁)到镇集市购买物品时,与同向直行张某驾驶小型轿车相撞,造成田某、赵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后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田某、赵某遂于2022年3月7日将张某和某保险公司诉至王城法庭。2022年4月21日,王城法庭经多次调解无果后,依法判决某保险公司、张某赔偿田某1.4万余元、赔偿赵某4.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虑到田某、赵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加上高温酷暑,法庭当即决定前往田某、赵某居住村帮其办理领款手续。两老人连连对法官表示感谢。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王城法庭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落实便民利民各项举措,用脚步丈量和群众的距离,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王城法庭庭长彭志宏说道。

  实地回访涉诉企业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王城法庭通过深入企业开展判后答疑、案件回访、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助推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9月5日上午,王城法庭庭长彭志宏带领干警来到枣阳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湖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涉诉企业,开展实地回访,深入了解企业当下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司法需求。与企业有关负责人座谈交流,询问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诉求,对企业在合同订立、催收货款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认真解答,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同时,征求企业对法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企业负责人对法庭主动上门服务、面对面解答法律问题的做法,表示衷心感谢,并再次对彭志宏在审理企业涉诉案件过程中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赞扬。

  王城法庭坚持对涉诉企业进行“一案一回访”,建立了涉诉企业回访机制,实现了涉诉企业回访全覆盖。今年以来,王城法庭主动回访涉诉企业10余次,及时了解和掌握了涉诉企业对法庭优化营商环境、审判执行等工作的意见建议,有效提升了司法服务营商环境的精准度,真正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下一步,王城法庭将继续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题,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触角,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不断提高辖区群众满意度、幸福感,为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