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快递“新国标”规范末端服务
2022-12-11 09:12: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付 彪
近日,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最大的变化之一是首次明确了“投递次数”,而且特定情况下的“送货上门”可额外收取费用。
现行《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的施行始于2012年5月。十年来,我国快递业发生了重大变化,早已脱离简单的收寄服务,而是延伸出了更丰富的物流场景,满足消费者更多个性化的需求。在销售平台和物流渠道多元化、快件量蓬勃增长的背景下,消费者群体也更加丰富,对快递服务品质提出了更高需求。因此,《快递服务》标准需要与时俱进。
近年来,围绕快递“最后100米”配送的争议愈演愈烈,大多因为快递员未告知消费者就将快递放入快递柜或快递驿站,如果消费者未及时领取,还会产生一定费用。对上班族来说,箱递、站递可以解决无法及时收件的困难。而老年人等群体还是更希望送货上门。
快递末端服务多元化不是降低了对送货上门的标准,而是对快递服务主体提出了更规范、更优质的要求。比如,上门投递2次并不止于2次,而是至少2次上门投递;上门投递2次未能投交,才能与收件人约定其他投递方式。这就是说,送货上门仍是快递服务主体的“第一选择”,而且对末端服务的品质要求更高——是否送货上门,是否接受其他投递方式,是否收取额外费用,都须事先告知收件人,尊重收件人的选择权。
当然,“新国标”只是规范快递服务的第一步,还需从监管层面拿出相应的配套措施,才能倒逼快递企业依法依标规范投递行为,用更优质的服务赢得消费者认可。
责任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