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清丰:善意执行助民生 返地保苗两不误
2022-12-08 15:24:16
中国法院网讯(黄书来)一眼望去,河南省清丰县马村乡某村田间的小麦长势喜人。12月6日,在这片田地上,清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当地乡政府及村委会的协助见证下,用最接地气的方式顺利执结了三起土地返还案件,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最大限度保障了农业生产,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018年10月,清丰县马村乡某村村民王某、李某、陈某于同村村民王某某等8人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诉至清丰县法院。2018年12月20日,清丰县法院判决王某某等8人返还原告土地共计10.83亩。判决生效后王某某等8人没有按期履行,2022年11月1日,申请人王某、李某、陈某向清丰县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清丰县法院执行局现场查看土地现状后,向该村村委会积极了解情况并多地走访。因该执行案件距判决时间已近三年之久,被执行人所占10余亩土地现已被该村生产队二队二组二十几户村民占用并已种植小麦,该案土地涉及面积大、牵涉广,进一步加大了执行难度。
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避免矛盾冲突加剧,联合乡政府、村委会集体开展沟通说服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申请执行人王某、李某、陈某自愿补偿现占用人小麦种、化肥等费用共计2000余元,现占用人承诺将土地上小麦等附着物转让给申请执行人王某、李某、陈某。清丰县法院执行局联合村委依照判决书在现场划线、钉桩,确认土地界址,顺利将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案在确保不打乱农民生产生活、不毁坏“青苗”小麦的基础上顺利执结。
清丰县法院执行局坚持善意文明,在保障各方当事人权益的同时,积极促进和解,化解矛盾,实现了执行效果的最大化,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