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2021年11月,严剑漪在上海金融法院讲授“全媒体时代下新闻策划与写作”。陈伟 摄
很多人问过我一个问题:“为什么你对工作总是满怀热情?”我想,这是因为我遇见了《人民法院报》。
18年前,我在基层法院做宣传工作,每天埋头翻阅《人民法院报》,不停地琢磨、投稿、再琢磨、再投稿,屡战屡败,屡败屡战。2004年9月16日,法院报“案件时讯”版的边栏里终于出现了我的名字,那是科长与我合作撰写的一篇新闻稿,全文连标题带作者加主文,一共231个字。我兴奋不已,全身充满干劲,从此开始一往无前的“征程”,从消息稿到通讯稿再到头版头条稿……那些日日夜夜犹如驰骋战场,整个人都在发光。
2008年秋天,我和编辑预约了一篇有关信息化建设的深度稿,但3天的采访让我得到的反馈却是“这个系统速度慢,功能不全,不方便”。
我犹豫了,这是好不容易争取到的版面,如果硬着头皮写,是可以凑出一篇“像样”的文章,但这样做好吗?可是如果不写,那就是对编辑的“失约”,以后投稿难上加难,而且自己的法院也少了一篇有“分量”的报道,我该怎么办?
截稿那一晚,我坐在办公室里,煎熬如同烟雾般弥漫在空气里,最后我鼓起勇气给编辑打了电话,把采访情况如实告诉了他。
“那就不要写了,真实才是最重要的。”编辑在电话里微笑着说。
我一下子如释重负,而让我更感激的是,这位编辑之后不仅继续刊用我的其他稿件,而且越刊越多。
2008年12月,我拿到了报社颁发的“优秀通讯员”荣誉证书,内心充满敬意,做新闻不仅需要激情,更需要一份“真”,这是“底线”。
2013年,我调动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一年后成为人民法院报驻上海记者站的记者。
2014年12月10日,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猝然去世,惊闻这一消息,我整个人都懵了,明明当天中午还在微信里布置工作的邹院长,怎么突然间就走了呢!
临近半夜,我接到总编室的电话,报社希望上海记者站第一时间采写关于邹院长事迹的稿件。“他是一位多么优秀、多么令人尊敬的法律人啊!”总编室主任的感叹让我鼻子一酸。
法院报是全国法院宣传口的“家”,在这个“家”里,每一位优秀的法律人都被怜爱和珍惜,邹院长生前所著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法院报所报道,现在他走了,“家人们”仍然认真用心地想念着他,这份想念既是对逝者的尊敬,也是对逝者家人的善良抚慰。
我开始日以继夜的采访,后来还写了《邹碧华传》这本书。记得有一位被采访者原本不太愿意接受采访,但后来同意了:“我看了你在法院报上的所有人物报道,我觉得你可以写出他!”我很感谢他,但我更感谢法院报,是它给了我求真、求善的力量,让我看到了世间的“美”。
后来,我有幸参与了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方金刚事迹的采访,在中国法院博物馆的专题展中为观众介绍他的故事;我还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等主办的“双微”评选,其中由我独立创作的歌曲《春梅之歌》获得了“铭记·春梅”特别单元的一等奖,由我参与拍摄的视频《寻路》荣获十佳微电影、《法官的世界》荣获十佳微视频奖。
2018年,传媒总社授予我“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第五届采编十佳”称号。在前往北京领奖的路上,我坐在火车上看着窗外的风景,想起邹院长的父母每年都看法院报,仿佛儿子还在身边;少年庭的退休老法官珍藏着法院报的人物周刊,因为上面记录了她们的青春;执行局的老干警们满含热泪地翻阅着总社编撰的《全国法院决战执行难工作全景报告》一书,和家人们回忆自己的故事;还有我每年带教的华政学子和法宣新人,每次我都会把他们在法院报上的“第一稿”截图做进结业证书……
18年一晃而过,我依然保持着每天翻阅《人民法院报》的习惯,无论是纸质版还是网络版。有人说,报纸的时代已经过去,而我想说,“纸”会没,但“媒”还在,更何况《人民法院报》早已不止是一张报纸,它已经成为法律人所眷恋的“家”,更是一种真善美的精神力量所在!
30岁生日快乐,《人民法院报》,谢谢你的出现,谢谢你给了我们追求真善美的力量!
(作者系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