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辱骂和殴打法官被拘留案
2022-11-22 10:45: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程丽君
基本案情
2019年8月,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上诉人冯某与上诉人陈某抚养费纠纷一案。因冯某诉讼请求只得到部分支持,对法院判决结果及法官心生不满,多次到法院扰乱工作秩序,当面或电话辱骂办案法官。2019年8月15日中午,法官在法院南大门约100米处,突然看到冯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向其冲来,躲闪不及摔倒在地。在冯某的教唆下,坐在电动车后座上冯某不满12岁的儿子,拿水枪把不明液体射向法官。后冯某下车用力推搡、拉扯法官,并追赶法官至附近某单位值班室。见法官进入值班室后门且被值班人员锁门后,继续在门外谩骂法官。
处理结果
辱骂、殴打法官,并指使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加害行为,侵害了法官的人身安全,妨碍法院审判工作秩序。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冯某作出拘留十五天的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
尊重和自觉履行司法判决,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应当通过正当途径来维护,任何试图通过威胁法官人身安全、人格尊严来阻碍法官依法审判案件、妨碍司法公正、挑衅司法权威的行为,均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案中,冯某因对案件判决结果不满,多次扰乱法院正常秩序、无端辱骂办案法官,甚至殴打法官,严重侵害法官的人身安全,是对国家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公安机关依法对冯某作出处罚,保护法官的合法权益,对社会公众具有教育意义。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