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一周年 中消协提示谨慎网络授权
2022-11-02 11:02:57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孙红丽
 

  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昨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施行一周年,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学法懂法用法,谨慎网络授权,切实提高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主要场景

  中消协指出,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主要场景包括手机APP过度索权、大数据杀熟、非法推送商业信息和个人信息被不法泄露。

  其中,手机APP存在过度索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超过必要范围收集个人信息;超范围利用所收集的个人信息;未明确告知而收集信息。

  某些互联网平台通过收集和分析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如针对同一类产品或服务,平台通过对消费者年龄、身份、历史消费能力等数据进行分析,就同一种产品或服务向不同的消费者推送不同的显示价格。

  某些企业为了实现精准营销,根据消费者的购买记录等个人信息,在未获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向消费者发送商业广告。虽然有的提示可通过回复短信退订,但毫无作用。

  某些企业为追求利益,存在泄露、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

  养成“非必要不提供”的良好习惯

  如何保护好个人信息?对此,中消协提醒,消费者要主动学习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在注册平台会员时,要仔细阅读相关的隐私政策及条款,了解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的方式、范围、目的和依据等,养成“非必要不提供”的良好习惯。

  一些应用程序的个性化广告推荐选项默认开启,中消协建议消费者加强隐私保护意识,当发现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或者利用时,可以选择关闭个性化推送。

  另外,及时销毁删除载有个人信息的资料单据。消费者要保护好带有个人信息的单据和资料,防止因随意丢弃、使用不当等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如妥善处理未脱敏的快递单据等带有个人信息的单据和资料,使用完后应及时销毁,或是涂抹掉关键信息后再丢弃;在向他人提供身份证等重要证件的复印件时,最好显著标识此复印件的用途;一些带有个人敏感信息的电子数据,如证件照片等,建议用完即删或者采用加密方式进行存储。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