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近年来,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推进司法改革、提高审判质效、整合解纷力量等多个赛道,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强部署、重落实,提升服务本领,尽心竭力为人民排忧解难,搭建起了便民利民连心桥,成为千里草原人民群众广为传颂的佳话。
艰辛探索,走出巡回审判特色路
“世上本无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在祁连山深处,一辆巡回审判车缓慢行驶在蜿蜒的山路上,车一边紧靠着山体,一边是黑洞洞的山崖,这不是拍电影,这是肃南县法院法官巡回审判经常遇到的情景,野外就餐、铲雪垫路,这都是基本操作,见多了,大家就习惯了。
在东西长650多公里、南北宽约120-200公里、总面积为2.38万平方公里的草原上,法官们从最东面跑到最西面至少需要一天的时间。车辆无法通行的地方,就采用骑马、步行的方式到农牧民群众家中走访调解。
1954年建院以来,为解决牧民群众打官司不方便的难题,前辈们经过不断摸索和实践,探索出了“从马背法庭到车载法庭”巡回审判模式。现如今,巡回审判已经成为肃南县法院的一张名片。中国法院民族法制文化陈列馆收藏着一组肃南县法院巡回审判群体雕像,这组雕像见证着肃南县法院马背法庭的过往。随着时间的推移,巡回审判案件受理范围不断扩大,从简单的民事案件扩展到商事案件,从单纯的民商事案件扩展到刑事案件,从自然人案件扩展到法人纠纷案件,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便利,每年有20%以上的案件得益于巡回审判。
2017年9月24日,“丝绸之路国际司法合作论坛”在敦煌召开,此次司法合作论坛对肃南县法院双语(裕固语)巡回庭审进行了实况直播,与会嘉宾观给予了充分肯定,肃南县法院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肃南县法院巡回审判本着‘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在方便农牧民进行诉讼的同时,又照顾到农牧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具有很好的灵活性。”省人大代表郭雄伟如是说。半个世纪的时光里,在一代代肃南县法院人的坚持下,巡回审判形式再怎么变,但为民服务的初心没有变,司法为民的精神内核没有变。
多措并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凡费财劳力而不加利者,不为也。”只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堵点痛点问题,才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带来的实惠,才能获得群众真心的拥护,才能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在离县城较远、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设置派出法庭,将司法为民“神经末梢”延伸至基层乡镇,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在没有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便民服务点”,与辖区8个乡镇102个行政村人民调解组织建立“点对面”联系机制,搭建“网格排解、乡村自解、部门联解、法庭调解”四级联调解纷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从法庭被动向主动转变,从法律咨询向调解、诉讼层层递进,不断过滤和分流,最大限度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成立诉前调解工作委员会,聘请10名特邀调解员,参与各法庭调解工作,部分简单案件通过诉前分流,与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直接对接进入诉前调解模式,实现当天调解、当天结案,诉前调解案件占全院民商事案的15%以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日益完善。
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8个服务窗口,为立案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设立无障碍通道,方便残疾人参加诉讼活动;保留老年人熟悉的纸质诉讼书状模板、现金支付诉讼费等传统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适老诉讼服务;开通wifi、设置多个饮水点、休息区、便民服务区、母婴室等,为前来法院办事的当事人提供干净、舒适、安全的诉讼服务环境。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当事人可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诉讼服务平台”,足不出户使用手机微信小程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即可申请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服务实现全覆盖,无论通过线上还是线下,当事人均可从法律咨询到法律文书送达,实现全流程、全方位体验诉讼服务,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服务实现全覆盖,诉讼服务事项“一次办好”,智慧法院彰显温情。
肃南县法院不断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在线诉讼服务,争取每一个细节都能让当事人感受到温馨、贴心和暖心,切实将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落到实处。
定分止争,维护辖区稳定和谐
“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肃南法院注重“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意蕴逻辑,挖掘“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时代价值,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遵循“能动为民”的司法理念,贯穿“灵活便利”的司法原则,追求“社会和谐”的司法目标。
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与秩序。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被告拖欠20多个牧民的羊款200余万元,法官收案后,通知所有原告与被告到庭,20多个案件当日立案,当日开庭,当日调解结案,该系列案的快立快审快结,获得了牧民群众的一致赞扬,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努力寻找案件突破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在一起涉企建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为保障企业与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本着善意文明执法的理念,办案人员反复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件款300余万元,双方就剩余款项500万元达成了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本案的调解既保障了被申请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使企业自身“造血”功能不受影响,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企业的合法权益。
像这样的案子还有很多,肃南县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努力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调撤率常年保持在80%以上。
主动担当,延伸司法服务职能
“法者,治之端也。”社会治理,法治先行。肃南县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用实际行动为司法为民留下生动注脚,用“人民满意”标尺丈量司法温度,带给人民群众满满的获得感、稳稳的幸福感、妥妥的安全感,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立足审判,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市域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建设,主动与司法行政、市场监管、工商联、妇联、信访等部门沟通会商,建立多元解纷机制,推动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统筹推进平安建设、疫情防控、常态化扫黑除恶等中心工作,切实把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市域治理的强大动力,把法治方式转化为推动市域治理的生动实践。
助力“文旅兴县”发展战略,不断创新旅游案件的审理机制。在马蹄寺5A景区成立旅游法庭,将旅游合同、旅游欺诈消费、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旅游纠纷案件,实行统一管辖审理,完善旅游纠纷化解渠道,推进旅游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助力“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打造生态治理司法新模式,制定出台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祁连山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提供司法保障的十项措施》。妥善审理与生态环境相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牧业承包合同、林地承包合同探矿权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纠纷案件。与祁连山林区法院合作,在辖区3个基层法庭为林区法院设立“巡回办案点”,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交流互鉴的生态治理司法新模式,为加快实现“绿色肃南、生态肃南”创建目标贡献司法力量和司法担当。
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立足社情民意实际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展,注重借智引力,先后抽调3名干警常驻乡村,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先后为5名困难群众解决临时就业问题,为8名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80余万元,为10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0余万元,为50多名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法律扶贫普法宣传40余场次,受益群众多达5000人。
一条条举措、一项项服务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切切实实做到了聚民智、惠民生、贴民心,彰显了肃南县法院主动担当的为民情怀。
默默奉献,立足岗位建功平凡路
“礼之用,和为贵。”肃南县虽然是裕固族自治县,但长期与藏、蒙、土等19个少数民族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和习惯。牧区的当事人有时打一场官司只为赌一口气,法官下判决不难,但处理不好,很可能使矛盾激化。只有从情、理、法的角度做工作,在不违背法律基本精神和原则前提下,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的公序良俗,结合牧民在婚姻、继承、财产分割等方面的特有习惯处理纠纷,使双方打开心结,心平气和化解矛盾,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在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原告与被告草场相连,因原告家牛无人管理进入被告的承包草场,被告驱赶时致牛受伤。法官邀请村委会干部及本村有威望的老人共同前往调解,从“远亲不如近邻”的邻里情角度出发,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尊重少数民族习惯,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均为裕固族,并育有一子,在财产分割环节,牵扯到孩子“剃头”(裕固族在孩子周岁或三岁时,要按传统习惯给孩子举行剃头仪式,邀请德高望重的长者或僧侣来主持,孩子家的亲朋好友前来参加,长辈们会当众许诺赠送给孩子母畜等礼物)时长辈们许诺的牛羊。因了解到该财产归孩子所有的风俗习惯,法官在调解时充分考虑这一情况进行了财产分割。离婚双方均无异议,两家亲戚并未因小辈离婚的事情而不和。在一起代牧纠纷案件中,被告在代牧管理期间,因部分牲畜自然死亡而造成原告财产损失。法官在调解中,根据牧民的风俗和习惯认定被告不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经调解撤诉。
在法律框架允许的范围内,给与良善的民族习惯适用空间,既照顾了少数民族的情感,也是让民族多元解纷习惯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功效。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坚守路,从无到有、破旧立新的创新路,党旗飘扬、党建引领的发展路,“我为群众办实事”永远在路上,肃南县法院全体干警必将传承优良传统,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努力提升服务质效,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