淤背区调处 保护母亲河
2022-10-13 09:50: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昭辰 刘雪丽
图①:黄河淤背区调处现场。
图②:法官在现场与当事人交谈。
图③: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图④: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干警驱车50公里来到高青县刘春家堤段,在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现场调处一起涉及黄河淤背区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赵宗利于2019年开始租赁淄博黄河河务局高青黄河河务局的淤背区土地230余亩,双方约定了租赁费。租赁合同于今年3月1日到期,赵宗利因个人原因仅缴纳少部分租赁费,剩余土地租赁费30余万元仍未缴纳。赵宗利无力支付涉案淤背区土地租赁费用,但同意用种植的部分国槐抵顶租赁费。
承办法官张玉杰实地勘查涉案苗木种植生长情况,发现部分林木已经达到交易条件,虽然部分林木生长一两年后市场价值将会有大幅增长,但有部分林木生长年限较短,如果一并处理,生长年限短的林木根本没有经济价值,将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同时,张玉杰询问了解到,当前林木的市场行情较为低迷,近一两年内市场可能会有好转。最终,张玉杰在黄河淤背区土地规划政策范围内,区分林木情况,提出分批次分时间处理林木的方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