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张永杰,1977年11月生,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09年9月考入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人民法院,先后在城郊人民法庭、民事审判一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020年8月任梁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同年年9月任梁山县法院副院长。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脚下沾着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2009年9月,在监狱工作10年的张永杰怀揣法官梦,考入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人民法院,工作地点县城转到黄河滩区。
“百姓都很朴实,只要你真心为他们办事,百姓就会从心里认可你。我们绝不能让百姓赢了官司伤了心、输了官司凉了心!”张永杰说。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张永杰每天工作忙碌而琐碎,每次面对求助,他都尽其所能去解决,怕辜负百姓的期望。在一件侵权纠纷案件中,他曾21次登门到被告家中调解,最终感化被告,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白天忙着调查、开庭、调解,深夜里常孤灯卷宗为伴。感到疲惫了,张永杰就在工作间隙,沿着黄河河堤走一段,“最喜欢的就是在大堤上看长河落日,那是一种能让心瞬时静下来的壮美。”
在基层法庭工作的12年里,他走遍了辖区内大大小小的村庄,用“热心、耐心、细心、诚心”化解了一件又一件让百姓扎心的难案,赢得了黄河滩区百姓好口碑。他把工作室“背”在身上,采取巡回审判方式,深入田间地头和农家小院,落实审判零距离,登门调解、现场开庭,真正解决了滩区群众诉讼难问题。对于调解难度大的案件,他不厌其烦多次“上门服务”,借助当地群众力量把纠纷化解在百姓家中。他用自己的言行诠释了一名基层法官的为民初心,践行了他所热爱的法官工作,被滩区群众称为“黄河滩上平安守护者”。
“因为喜欢法官职业,所以一直情有所钟,虽然遇到很多困难和误解,但幸运的是自己依旧保持着当初的执着……”面对满墙的锦旗,张永杰有无以言表的自豪,那一面面锦旗是一个个生动的故事,是百姓对他的认可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