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杨孟庭)2022年8月31日,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助下,顺利将被执行人重庆三峡技术纺织有限公司仓库中1480件棉纱予以扣押并转移存放。
湖南省银华棉麻产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棉麻公司)与重庆三峡技术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三峡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重庆三峡公司应支付货款2269442.3元及相应利息。因重庆三峡公司未按判决要求履行给付义务,湖南棉麻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重庆三峡公司未按执行通知要求履行给付义务。在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于2021年7月29日到重庆三峡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发现,重庆三峡公司经营场所已挂牌其他公司,并向法院提供书面租赁合同,但未能提供租金支付凭证,企图逃避执行,且其仓库中的1000余件棉纱均贴有重庆三峡公司标签。在重庆三峡公司拒不配合转移查封的情况下,芙蓉区法院对其仓库内的棉纱进行现场查封。
2021年7月31日和8月3日,两案外人分别对查封棉纱执行措施提出执行异议,请求停止执行并解除查封。经过异议审查及异议之诉的审理,案外人的异议请求均未得到支持。2022年8月19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扣押并转移存放上述查封棉纱。
2022年8月23日,为保障财产安全以及便于财产处置,芙蓉区法院逐级向上级法院汇报,并请求商请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查封、扣押工作。两地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经双方会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给予大力协助的复函。
2022年8月31日上午10时,芙蓉区法院6名干警,加上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10余名干警乘坐3台警车鼎力协助,顺利进入重庆三峡公司厂区,与被执行人沟通,并要求被执行人协助法院转移查封上述棉纱事宜。起初,被执行人部分员工有抗拒执行心理,阻拦执行人员进入物品存放仓库,企图阻碍执行,经两地法院法官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在场员工同意配合法院执行,并协助法院装载物品。当日下午16时,在万州区法院警车的引领下,两辆满载棉纱的大货车缓缓驶出重庆三峡公司大门,并由警车一路护送上高速。经过长途运输,2022年9月1日上午10时,两车棉纱已顺利运抵湖南境内适合存放棉纱的仓储场所存放。
“感谢芙蓉法院和万州法院,虽然有点波折,但在强大警力的威慑下,扣押工作业已完成,现在货物已经上高速了,各位法官都辛苦啦!”执行行动刚刚结束,湖南棉麻公司代理律师就第一时间向芙蓉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拨打了感谢电话。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彭伟表示,异地执行一直以来都是执行工作中的难点,此次异地执行行动取得圆满成功,完全得益于全国法院执行“一盘棋”的指导方针和兄弟法院的大力支持。芙蓉区法院始终秉承“全国法院是一家”的工作思想,积极协助外地法院异地执行行动,2021年以来,共计接受外地法院线上线下委托执行事项6300余件,协助外地法院成功扣押车辆10余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