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行业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有望减轻建筑市场用工乱象,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用工环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通知称,为了进一步促进就业,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决定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修改后的管理办法规定,要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多年来,建筑工程行业乱象频发。一般来说,建筑工程承包商为了获取项目常常低价中标,加上层层转包,导致不少工人根本不清楚背后真正的工资薪酬发放主体。同时,建筑工人流动频繁,往往难以与用工单位签订合法合规的劳动合同,且该群体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缺乏法治素养和维权意识,使拖欠建筑工人薪资现象频繁发生。不仅如此,建筑工人因无固定工作,基本难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出现意外,也会面临工伤鉴定难等困境。另外,不少建筑用工企业不能严格规范用工管理,大多数建筑工人未经培训就上岗,这一方面可能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另一方面也是对建筑工人自身生命健康安全的不负责任。
如今,我国如在建筑行业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有望减轻建筑市场用工乱象,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用工环境。修改后的管理办法中规定,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建筑企业应对建筑工人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必须认识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双向严要求”。一方面,它是对建筑用工企业的“严要求”,能够督促企业主保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通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把建筑工人由过去的“杂牌军”发展为“正规军”,并明确工资发放方式,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建筑工人经常被欠薪的社会问题。
另一方面,建筑工人实名制也是对建筑工人的“严要求”。以往,可以认为成为一名建筑工人基本没有门槛,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人员通过亲友介绍推荐就能直接进入工地开始工作,安全隐患极大。而通过实名制,规定没有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或没有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有利于提升建筑工人行业的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也能杜绝一些潜在的事故风险,本质上是对建筑工人的人身安全提供必要保障。
笔者认为,社会各方主体要协力让建筑工人实名制落到实处。保障好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实名制已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未来,还要以实名制为基础,让这些参与城市建设的主力军能够在医疗、养老、医保、子女教育、落户、购房等各方面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