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中站区法院调解一起医疗赔偿纠纷案
2022-08-15 10:31:09
 

  中国法院网讯(时俊亚 田宇欢)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顺利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

  2019年12月,郭某雇佣张某到福建省晋江市某公司拆装设备。2020年1月15日晚,张某工作后感觉身体不适,胸口疼痛,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张某亲属前去事发地处理相关事宜,与郭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2021年1月,张某的父母及子女将郭某诉至焦作中站区法院,要求被告郭某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76万余元。开庭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撤诉,表示想要私下调解,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今年5月,原告再次将被告郭某诉至焦作中站区法院,除将诉讼请求中的赔偿金额调整为62万余元外,还提出了司法鉴定的申请,要求对张某死亡与生前连续加班、事发前未及时进食及未及时抢救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承办法官在知悉案情后,结合该案双方均有调解的意向但缺少合适的契机协商,遂在第二次诉至焦作中站区法院时,承办法官随即组织双方到庭调解。

  对于原告方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由于张某死亡时间过长,此项申请存在风险,庭审中法官也给予了充分的风险告知。该案没有张某死亡结果与被告加害之间原因的证明,而张某是否是在工作过程中死亡这一情况也没有明确证据证明。鉴于这种情况,承办法官通过案例举例说理,劝告原告应放下心结,调解是对当前各原告最好的选择;同时向被告释明该案件中其应负的责任,劝导其主动、及时履行赔偿事项。经过承办法官进一步的沟通、释明法理、晓以利弊,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异议都有所松动,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共同协商调解意见。最终在法官的引导和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到位 ,此后也不再就张某死亡赔偿一事争执。至此,该案件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