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烟花爆竹 女子被判刑三年
2022-08-11 15:37:10
 

  中国法院网讯(时俊亚 张旭东)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被告人孔某因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0元,其违法所得被追缴后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介绍,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孔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六批次从湖南省浏阳市购买548526元烟花,在焦作市中站区某市场其经营的店铺内,批发给焦作市城区及县区20余家下级经销商进行分销,销售金额共计647827元,非法获利99301元。

  焦作中站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孔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物品烟花爆竹,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孔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孔某系初犯,到案后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经评估,被告人孔某社会危险性较小,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可以适用缓刑。综上,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