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面向群众、扎根基层,处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是基层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纽带和法治保障。近年来,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围绕“功能设置中心化、诉讼服务一站式”建设要求,为该院人民法庭绘制高质量发展蓝图。
“三三制”配置——
法庭力量翻一番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加强与群众血肉联系的最前沿,也是满足群众诉求、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先锋哨所。然而,在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推进过程中,民间借贷等类型化案件集中到院部审理,兴化法院人民法庭人员数量偏少、受案范围缩小,法庭功能日趋单一。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基层群众对司法服务的现实需求是我们改革的动力。”该院院长钱惠彬介绍,“今年年初,我们按照‘三三制’标准,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到法庭,四个法庭全部实现了三名员额法官、三名法官助理、三名书记员的团队配置。”
“原来我们法庭只有两个员额法官,一年平均办理400多件案件,根本没有精力去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兴化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朱均说,“现在不仅审判力量得到充实,由院里统一招聘的两位人民调解员也到位了,他们专门负责诉前调解工作,调解不成的,再予以立案。这样法官身上的担子轻了不少,也有了更多时间参与辖区平安建设。”
“我们将新招录公务员和新晋员额法官的第一站放到人民法庭,既为基层法庭注入了新生力量,也为青年干警提供了走进基层、贴近群众、掌握群众工作法的机会。”该院政治部主任王澄介绍。在评先评优、等级晋升、提拔任用时,适度向长期在人民法庭工作的干警倾斜,在有效化解“法庭空心化”的同时,也将基层人民法庭打造为优秀人才成长的摇篮。
充足的人员力量为法庭提供便利高效的诉讼服务夯实了基础。今年上半年,人民法庭员额法官人均办案数为159.16件,比去年同期减少63.73件,但法庭、法官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广度、深度上却取得了根本性的改变。
“75%”办案目标——
提质增效减诉累
“由于庭前确认了无争议事实,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同步进行,今天的庭审比以往更高效。”安丰人民法庭一号法庭内,一名保险公司代理人感叹道。过去,受制于“两段论”逻辑,庭审中,当事双方经常重复表达,导致简单案件审理时间过长,复杂案件事实难以查清,案件质量和当事人满意度均不高。
为实现当事人在家门口参加诉讼,兴化法院对人民法庭收案范围进行科学调整,将婚姻家事、买卖合同、追索劳动报酬、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24类简案交由人民法庭审理,从而实现辖区内发生的一审普通民商事案件75%由人民法庭审理的目标。
面对案件数量的增加和类型的调整,基层人民法庭积极求变,从改变固有的庭审模式和法律思维入手,向庭审要效率,向效率要效果。适当调整原本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固化模式,由法官根据案情灵活安排庭审环节,避免多个环节对庭审效率的递减效应。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庭通过庭前书面质证的方式,简化庭审质证环节,增强庭审围绕争议事实和法律适用的实质化效果。
“积极推广适用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裁判文书,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严格控制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将有效提升司法效率,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兴化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徐开勇介绍。
通过实质化庭审、要素化审理、简约化文书,基层法庭有效提高了审判质效,今年上半年,四个基层法庭平均审理天数仅为55天,同比下降9天,一审简易案件适用率为88%,同比上升3%,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诉讼成本和时间。
“一站通办”——
司法服务零距离
“今天来法庭,只是想咨询一下立案流程的,没想到不仅案件立上了,还现场拿到了调解书。”3月中旬,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来到兴化法院戴南人民法庭,咨询立案需要哪些材料。法庭接待后告知她,在法庭一样可以立案,不再需要多跑几十公里到城区了。弄清当事人诉讼请求后,法官随即与被告联系,了解到对方对财产分割方案没有意见,也同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庭当即登记立案。随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当事人在立案后一个小时就拿到了调解书。
截至2月底,四家基层法庭均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开通直接立案功能。“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的立案服务,让辖区群众实现了“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今年上半年,各基层法庭合计立案875件,占全院新收案件19.68%。
“才过了一周时间,工资就拿到手了,这下心里踏实了。”今年4月初,因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停业停产,拿不到工资的工人们走进法庭,咨询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戴南法庭将工作重心前置,直接对话劳动者与用工方,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迅速帮助43名工人顺利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当场领取99万余元补偿金。
“我们也想和工人们解除合同,但又担心补偿金过高承担不了,有法庭来主持调解,这工资我们愿意支付。”不仅工人,企业负责人对法庭快捷、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也连声点赞。身子沉下去、服务送下去,群众的口碑自然就有了。据了解,该企业目前已顺利复工复产,好几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人又回到了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