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公司授权书骗取授权费 男子获刑三年
2022-07-28 14:21:45
中国法院网讯(黄湘宜)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曹某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曹某系某水泥公司的股东,2018年3月,某建材公司股东李某找到曹某,提出其公司需要获得一家水泥生产厂家的分装授权,因想获得好处费,曹某表示愿意帮忙办理其所在水泥公司某品牌水泥的分装授权。随后,曹某在未征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出具了一份盖有其所在水泥公司印章,且有公司代表杨某签名的《水泥分装授权委托书》,某建材公司随后向曹某支付了一个年度6万元的品牌授权费;2019年3月及2020年3月,曹某采取相同方式,向该建材公司分别收取了年度品牌授权费4万元、3万元。2020年5月,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上述《水泥分装授权委托书》是一份伪造的文书。经查证,该委托书上某水泥公司的印章是曹某私自保管的已失效的临时公章,公司代表杨某的签名也不是本人签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被告人曹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结合审前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