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汉滨区法院审结首例知识产权案件
2022-07-25 09:55:15
 

  中国法院网讯(李增娟)7月13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这是自2022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施行后,该院被确立为全市唯一管辖受理市辖区范围内诉讼标的额100万元以下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法院以来,审理的首例知识产权案件。

  不久前,厦门某文化公司在浏览某微信公众平台时,发现该平台发布的文章中出现了未经其授权许可的美术作品,遂以著作权受到侵害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该微信公众平台认证主体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并就著作权的权利内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表现及法律后果进行释明,引导双方当事人妥善化解矛盾。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和当事人具体情况,承办法官最终利用“云上法庭”远程庭审系统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原告赔偿合理损失。至此,汉滨法院首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汉滨法院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从提升服务水平、创新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营造保护氛围等方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打造知识产权解纷“优选地”,努力营造公平透明、稳定可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