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创新协作机制 提升巡察质效
2022-06-23 15:59:21
中国法院网讯(史栋栋)为促进各县区党委对本级人民法院常规巡察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对县区人民法院司法巡查的有机融合,提升对县区人民法院党组巡察监督的质量和效果。近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上级相关规定,结合以往司法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短板不足,主动而为,积极与市委巡察办沟通,在市委巡察办的大力支持下,双方达成共识,联合制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配合参与县区党委巡察县区人民法院党组的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协作机制》)。
《协作机制》共计八条,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方案制定、报告撰写、意见反馈、整改落实等五个方面。《协作机制》致力于促进司法巡查和常规巡察的衔接配合,发挥专业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监督实效,探索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政治巡察和司法巡查上下联动、内外互动的监督格局,有助于深化司法巡查业务监督职能,更好地发挥政治巡察对司法巡查的示范指导推动作用和司法巡查对常规巡察的衔接补充配合作用,丰富人民法院内部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大内部监督力度,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
《协作机制》的出台是推动上级法院配合参与地方党委巡视巡察下级法院工作,深化政治巡视巡察,促进优势互补、信息互通、成果互享、效应叠加,实现地方党委领导监督与上级法院协管监督有机衔接、协调贯通,形成监督合力,有效发挥巡视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我们要继续健全制度机制,细化工作安排,在情况通报、成果共享、整改落实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积极运用双方优势,不断提高贯通协同水平,切实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