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洛南县法院共建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
2022-06-13 09:05: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章美玲 吕沼汇
红豆杉为我国特有树种,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植物大熊猫”的美称,为了保护好红豆杉和它的适生环境,用司法力量守护秦岭祖脉生态,近日,陕西省洛南县人民法院联合当地林业局、音乐小镇旅游文化公司,携手共建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
据悉,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是一个集惩治、教育、修复、康养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初步建成面积约38亩,已种植红豆杉苗木5000余株,随后将逐步扩大。
据悉,近年来,洛南法院高度重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理,自2018年成立专门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审结540起案件,其中判处刑罚98起139人,收缴罚金220.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58万元,恢复耕地、林地100余亩,整修河道、垃圾场34处。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