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①:广西首个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正式揭牌成立。资料图片
图②:灵川法院对一起因货款结算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进行巡回审理。李国胜周妮摄
图③:桂林市临桂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到凤凰村委白田村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资料图片
2021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出台《关于为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全市法院聚焦“三大振兴”(产业、乡村、科教),营造“六大环境”(良好生态环境、良好人文环境、和谐社会环境、一流营商环境、良好法治环境、良好安全环境),勇担职责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扎实有力的举措,为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贡献法治力量。
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发展
“你们辛苦了,谢谢你们挽救了我们的企业。”2022年1月5日,在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网络)重整成功总结会上,东方网络公司有关负责人和管理人将一面印有“厚德重法,专业敬业”的锦旗送给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感谢桂林中院为企业纾困解难、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作出努力。
据介绍,东方网络系上市公司,有股民近5万人,其子公司桂林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有职工千余人,产品技术居于世界前列。但东方网络2020年度负债总额为15.1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47%,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1年4月23日,东方网络向桂林中院申请预重整。
从决定预重整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终止重整程序,用时7个月5天。该案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21年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这样的办事效率,让我们投资者放心!”新引入的外地投资人对法院工作高度赞扬,表示会进一步加大对桂林的投资力度。
东方网络在2021年4月23日申请预重整时的股价为1.46元,市值10.99亿元;如今股价一度涨至2.88元,市值也达36.77亿元,经营状况明显好转,预重整案成效显著。
“东方网络重整成功的结果来之不易。”桂林中院院长杨晓春告诉记者,这是桂林中院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亮点。
桂林中院制定《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工作规定(试行)》,着力攻坚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债务、小标的额、涉金融债权、涉党政机关、涉黑恶财产刑等案件。全市法院坚持审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禁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以“活封”方式保障企业正常生产。
在办理一起标的额达2800余万元的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案件时,桂林中院创新财产保全方式,在不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前提下,采用以不动产置换银行存款、以冻结房款置换销售房产的方式,准许作为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公司分批分次销售房产。执行部门不怕工作繁琐,逐个办理手续,为陷入诉讼困境的民营企业释放更多资金,依法保护了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权。
2021年以来,桂林两级法院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着眼新形势下经济特点规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打造全方位服务保障体系。连续出台了《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建立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合作机制》《关于建立“一商(协)会一法官”员额法官联系商协会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文件,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措施。在广西率先试行“四家(人社、工会、工商联、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法院+司法”的“三方四家”劳资争议多元联合调处工作模式,七星区人民法院、全州县人民法院、平乐县人民法院等法院在工业园区设立巡回法庭,永福县人民法院联合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等设立涉企纠纷联调中心,为企业提供“一对一”“一站式”“门诊式”贴身法律服务。
今年,桂林中院又提出“加强商事审判,推进产业振兴”等16条具体措施,扎实推进金融审判、破产审判等重点工作,持续创优桂林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聚焦急难愁盼
保障“六稳”“六保”
新冠肺炎疫情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了重大影响。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桂林中院召开助力“六稳”“六保”法律服务民企座谈会,与市工商联联合制定发布《民营企业疫情期间法律风险防控建议》,提出32条具体建议,共同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推非公经济快速发展。
2021年以来,桂林两级法院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推出一批具有特色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断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服务需求。“我们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了网上立案、开庭信息展示与排期避让、安检‘一码通’、网上诉讼费缴纳、电子送达、视频开庭、网上调解等服务。”桂林中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谢斌介绍说。
此外,七星区法院在全区率先启用线上全流程诉前多元解纷模式和“云间审判系统平台”,实现全程无人工、无纸化操作;秀峰区人民法院在街道办设立非公经济法律服务站,在社区、学校设立法官工作室,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开通了涉贫困户案件、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残疾人及未成年人维权案件等案件的“绿色通道”。
为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桂林两级法院领导及时率队走访调研辖区企业,研判疫情给企业造成的影响,为企业复工复产、防范金融风险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桂林中院通过“内外联动”,不断提升商事纠纷审理质效。对外,与市场监管局签署《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合作备忘录》,优化法院送达程序,并与市仲裁委、房地产协会、律师协会等单位、社会组织建立先行调解机制,加强诉前调解,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对内,对涉企案件开辟“绿色窗口”,在立案环节加盖“营商环境”专用章,标星关注涉企纠纷,提示立案、审判、执行环节优先办理,建立企业维权的“高速通道”。
“我们在依法追缴李佳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案资金时,发现永福县某公司的资产中既含有需要追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资金,亦含有企业合法的资金。”桂林中院执行一庭副庭长杨忠介绍,“在该公司提供保证金作为涉案财产追缴的担保的情况下,我们对该公司办理了解封手续,由企业所在地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专项监管”。
相关合法财产被及时解除冻结后,公司股东表示:“感谢法院保护了我们合法股东2000万元的资金,使公司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服务中心大局
彰显司法担当
桂林两级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我们全力服务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特别是桂林被赋予了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新任务后,市中院及时出台《关于为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聚焦桂林‘三大振兴’,围绕营造桂林‘六大环境’,全领域、全过程、全业务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彰显了法院队伍的优秀素质和担当精神。”杨晓春说。
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期间,桂林中院切实发挥党组作用,要求干警牢固树立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意识,坚持党建引领,以打造“先锋领航、法耀山水”党建品牌为抓手,大力开展“六清”行动“攻坚战”,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战”。审结中央挂牌督办的“广西一号黑案”陈基福等51人涉黑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李佳等39人涉黑案、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高度关注的李兴勇等24人涉黑案等涉黑涉恶案件104件594人,追缴、罚没“黑财”1.71亿元。
桂林两级法院坚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充分利用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馆等红色资源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生动教材,为法院队伍“培根铸魂”。依法高效审理涉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馆、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红军长征文化遗产廊道、界首渡江遗址公园等重大项目建设的房屋拆迁、征地补偿案件,助力桂林红色文化保护和传承。
保护漓江环境
筑牢生态屏障
漓江是桂林山水的灵魂,是国家重点保护的13条江河之一,也是全球最美的15条河流之一,更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自然遗产。然而,曾有一段时间,漓江的生态环保情况令人痛心:沿江两岸,工业废水废气肆意排放;非法采砂导致河道下沉,水土严重流失……山不再绿,水不再清,如画漓江黯然失色。
“加大漓江生态保护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桂林市委书记周家斌斩钉截铁地说。
2021年,桂林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重点聚焦漓江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严格落实漓江禁渔铁令,严惩破坏漓江生态环境犯罪,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屏障。
2021年5月13日,首个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正式揭牌成立,这是桂林两级法院推进依法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一次全新实践。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负责集中管辖漓江景区内破坏生态环境和旅游秩序的刑事案件,统一司法尺度。2021年,该庭共受理破坏漓江生态环境刑事案件29件,涉案39人;审结28件37人,其中刑事附带公益诉讼案结案8件12人。
2021年3月17日,李某在漓江支流灵田花江水域使用地笼非法捕鱼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9月29日,灵川县人民法院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在漓江水域桂林大圩古镇万寿桥河滩段公开审理了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支付渔业生态赔偿修复费2943元。
这起案件是漓江全面禁渔以来,灵川法院审理的首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巡回法庭在漓江边开庭后,在大圩当地引起了热议,尤其对一些仍然抱有侥幸心理、法治观念淡薄的渔民形成了有力震慑。
一年来,桂林两级法院积极参与党委政府主导的“法治漓江行”等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行动,成立漓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中心、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依法审结非法采砂挖石、捕捞水产品、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277件,判处罪犯370人,其中审理涉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24件。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杨晓春表示,桂林两级法院将以更加积极作为服务发展大局、以更加务实作风践行司法为民,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目标,全领域、全过程、全业务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