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司法绘成彩色
——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罗兰
2022-07-18 09:50: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凡
 

  大多数人对法官的印象是正襟危坐、不苟言笑,认为法律是冰冷的。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罗兰并不这么认为,她觉得司法可以是彩色的。

  司法是深蓝的

  如果司法是有颜色的,罗兰认为司法是深蓝的,铁肩道义,行稳致远。

  “‘法官您先别说话,我晚点打给您。老伴在家呢,她不知道我投钱了。’有些老人接到法官的电话甚至这样说。”夏天的阳光炽热明亮,罗兰白净的脸上闪过些许无奈,“刚开始投钱的时候,怕家人反对,想着挣钱了再告诉家人;发现被骗后,钱要不回来了,也不敢跟家人说,怕家人埋怨。他们背负着巨大的心理压力。”6月14日,罗兰向记者讲述着当天审理的一起养老诈骗案。

  2019年7月至2019年11月,在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被告人杨某(该公司业务总监)伙同高某等人(另案处理),给被害人(时年90岁)王某和71岁的郝某等人拨打电话,要求被害人将收藏品带至公司,谎称能帮助被害人将收藏品高价拍卖,骗取王某、郝某等92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320.8万元。2020年4月,被告人杨某从该公司离职后,又谎称能帮助被害人郝某拍卖收藏品,骗取郝某人民币2万元并将该笔款项占为己有。2021年4月13日,被告人杨某被抓获归案。2022年6月14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责令被告人杨某与其他同案犯共同退赔各被害人损失人民币320万余元;责令被告人杨某退赔被害人郝某人民币2万元。

  “诈骗团伙的骗子看起来比儿女对老人还好,扶着老人走路,隔三岔五就嘘寒问暖,还跟老人们说‘家里有什么东西坏了,我帮您去修’,‘您哪里不舒服,需不需要我陪您去医院’,这些话咱们平时可能很少跟父母说。他们给老人们一种老有所依的错觉。”罗兰介绍,因为有了这种情感依托,有些老人知道自己被骗之后甚至都不好意思向骗子要钱。

  虽然案件已经宣判,但罗兰仍有遗憾,她微微皱着眉头说:“这个案件绝大多数被害人都是60岁以上,最大的都90多岁了,他们中有的想把收藏品卖了钱养老,有的是需要钱治病,还有的是想给孩子买房。但现在,有些钱已经很难追回来了,有的老人还因为被骗气得卧病在床。办了这些案子以后,我真的觉得即使把这些骗子绳之以法,可能也难以帮老人们回到被骗之前的状态。”

  2019年,罗兰承办的一起案件将打击锋芒瞄准了故宫周边“非法一日游”乱象,涉及8家被告单位及13名被告人,卷宗300余册,证人百余名,涉案人员关系错综复杂,利益各有交织,涉案旅行社一日游发团量占到北京一日游发团总量八成以上,违法经营额高达1.8亿元。

  临时加价、行程缩水、诱导购物、中途甩客、巨额回扣……大量游客的投诉让罗兰陷入沉思,扫黑除恶斗争进入到啃硬骨头、蹚深水区的攻坚期,行业乱象是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解决不彻底就会“打而又生”。

  “游客来自全国各地,到祖国的首都参观名胜古迹,感受首都文化,结果被无端加价、甩团、逼着购物,这是一种什么感受?他们对北京会是什么印象?”罗兰讲述了办案过程中的思考。

  必须坚持打防并举、动真除患,向顽疾开刀。为确保办成铁案,罗兰带领专案团队翻阅了大量涉旅案例,搜集了大量文献资料,撰写了2万字的调研报告,为依法打击犯罪提供了翔实的数据和理论支撑。

  东城区法院的大法庭,国徽高悬、庄严肃穆,随着法槌的落下,该案成为全国首例以非法经营罪惩处“非法一日游”的案件。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案件办理、回应群众关切,彰显法治权威,违法者受到了法律制裁。

  边治边建才能实现办理一案、净化一方的成效。案子虽然审结,罗兰的工作仍在继续。

  针对该案暴露出来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罗兰向8家旅行社发送警示函,敦促他们严格履行从业禁止要求,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又先后向文旅、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等职能部门发出6份司法建议,提出的加大对旅游电子行程单实质性监管、优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推进重点区域网格化管理、完善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等建议,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书面回函。

  罗兰定期跟踪回访,主动沟通交流,共商治理举措,用司法智慧助力行业整治,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北京市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治理整顿旅游市场乱象工作制度》,各职能部门形成联动合力,力促首都“非法一日游”乱象实现零举报,旅游秩序持续向好。

  “我们应该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一时谋取非法暴利,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通过诚信经营、合法依规的经营,良性的竞争,才能够获得企业以及整个行业长远的发展和共赢。”罗兰坚定地说。

  “刑事审判攸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事关司法文明、人权保障,微波即巨浪。刑事法官必须头脑特别清晰、立场特别坚定、行动特别坚决,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有敢于亮剑的魄力和克敌制胜的本领,旗帜鲜明、秉公执法、铁肩道义。”罗兰这样看待自己的工作。

  司法是绿色的

  如果司法是有颜色的,罗兰认为司法是绿色的,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大妈,这个预防养老诈骗的小册子您拿着,趁着排队,正好您也看一看,帮您提高反诈骗意识。”前些天,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街道南馆公园常态化核酸检测点,下沉支援核酸检测的罗兰和同事们一起,一边维持秩序,一边向排队做核酸的居民发放预防养老诈骗的宣传手册。除了宣传手册,在核酸检测点,与两米间隔线同位排列、依次摆放的预防养老诈骗的宣传展板也吸引了不少居民的目光。

  “能多给我点手册吗?我们楼有好多老年人,我要给他们都带一份回去。”现场有位阿姨和罗兰要了十几份手册,准备回去发给姐妹们。罗兰介绍:“还有一位老奶奶拿到手册看了一下,说‘谢谢姑娘!这个好!谢谢咱们共产党’。”

  编写这本防诈手册,罗兰很用心,为了方便老年人,专门把字体调大了,还加入了漫画。

  “看见漫画,现场还有小朋友拉着爷爷奶奶一定要领一份。老年人在茶余饭后就像看报纸一样,拿着防诈手册看一看。如果哪天真遇到类似的骗局,他们就能多点防范意识,就能识别出来。都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家里老年人安享晚年,小家庭才会幸福。家庭幸福,社会就和谐安定。所以我觉得做普法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罗兰脸上满是欣慰。

  普法宣传路上罗兰还有小帮手,就是她正在上小学的女儿。手册编好后,罗兰让上小学的女儿把内容读了一遍,女儿读完后就说:“妈妈,这个要给爷爷奶奶也发一份看看。”

  女儿是罗兰勤劳的“小助理”,帮妈妈顺稿子,给妈妈提意见:“妈妈,你能多给我讲讲獬豸吗?”“妈妈,内容我都能听懂,就是你的表情太严肃,又不是开庭,你得微笑”……讲到这里,罗兰觉得让女儿帮忙,很有意义也很有趣。

  “我们将一如既往发挥专业特长和女性优势,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法律志愿服务工作中传承巾帼之志、贡献巾帼之力、绽放巾帼风采。”这是罗兰在京法巾帼志愿服务队授旗仪式上的庄严承诺。

  进入法院工作十多年,罗兰开展普法活动200余次,在她看来,普法志愿服务已经不仅仅是工作的一部分,更是发自内心的热爱,一份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个过程中,罗兰有很多想法,“有了法律的武器,那么大家就能保护自己,普法是帮助大家保护自己,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东城区法院在拍摄普法微电影《网游将少年引上歧途》的时候,邀请了学校的孩子一起参与。“至少参演这个片子的同学肯定就知道不能网络成瘾了,切身体验法治实践课,跟听我们站在讲台上授课的感觉完全不一样。”罗兰说。

  “在青少年的普法宣传中,我觉得不仅要告诉他们法律规定了什么不能做,更多的应该是从正面去引导,培养孩子们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更加全面辩证地思考和解决问题。”罗兰表示,价值观的树立、思维方式的引导应当优于规则和法条的教育。

  介绍案件的时候,罗兰不是灌输性地讲案子,而是会跟他们互动。“‘如果你遇到这样事情你会怎么处理?’学生们很喜欢这种互动的话题,常常会有不同的答案。我们引导他们思考,告诉他们法律怎么规定的,案子是怎么判的,为什么这么判。”罗兰介绍。

  罗兰认为,普法志愿服务拉近了自己和老百姓的距离,让大家更加了解法律、相信法律。

  司法是金色的

  如果司法是有颜色的,罗兰认为司法是金色的,温暖人心,照见希望。

  2009年来到法院,罗兰在未成年人审判庭工作。2013年,开始独立办案不久,罗兰就收到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小明11岁时父母离异,按照约定应由父亲抚养,但实际上小明一直和母亲共同生活,母亲起诉到法院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孩子的父亲坚决不同意。

  案子起诉到法院时小明已经13岁了,根据法律规定,罗兰把小明请到了法院,想听听孩子的想法。

  “爸妈离婚之后你更愿意跟谁住?你有些什么兴趣爱好?”罗兰刚发问,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又高又壮已经快一米七的小伙子,竟然“哇”地一声哭了,而且根本停不下来。

  因为小明一直哭,本来10分钟能结束的对话,进行了半个多小时。

  罗兰终于明白了小明心中所想:“孩子承受了太多来自父母的压力,双方都说孩子愿意跟自己生活,不愿意跟对方,小明就一直夹在中间。他不想做选择,他觉得父亲对他很好,母亲也很爱他,他很难去选择其中一方,他甚至希望父母能够和好,能够复婚。他认为如果自己作出选择,就会彻底失去另一方。”

  罗兰为此多次跟小明的父母交流,也告诉小明:“血缘关系不是一纸判决可以割断的,不论你判给谁,父母双方都会一如既往地关心你、爱你,你不会因为这个判决就失去谁。他们永远是你的父母,最疼爱你的人。”最终,小明选择了母亲,罗兰也尊重了孩子的意见,把小明判给了母亲。

  案子虽然结了,但小明哭泣的样子总是让罗兰很揪心。

  罗兰决定不仅要一直持续关注小明的成长,而且要用科学的方法来帮助小明健康成长。在与小明的交流中,罗兰感受到了沟通技巧的重要性。于是,罗兰开始了自学心理咨询。3年后,罗兰取得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并开始将所学的各种心理疏导方法运用到案件当中。

  在对小明进行回访时,罗兰不再是默默地看着小明流泪、心疼地递上纸巾,而是引导孩子的父母换位思考,给孩子适应的空间,尊重孩子的爱好。

  针对孩子与妈妈之间经常相互埋怨的情况,罗兰引导孩子和妈妈互相说对方的优点。

  “我孩子还挺乖的,不管回去多晚都会跟我打招呼。孩子挺懂事的,有一次看我提桶水,怕我闪着腰,就过来帮我提……”小明妈妈说。

  小明:“觉得妈妈特别辛苦,为我付出了很多。”

  针锋相对的母子俩说着说着眼眶就湿润了。

  罗兰一边讲述,一边翻看回访记录,看到小明的生日是在下个月,罗兰小声说了句:“下个月,他过生日的时候我再给他打电话。”

  从小明13岁,到小明考上高中,再到上大学,罗兰如同一缕金色的阳光照进这个家庭。现在小明已经找到了心仪的工作,当初那个总是数落孩子、担心孩子的母亲,也忍不住不停地在罗兰面前夸赞孩子现在可懂事了。

  “老百姓的事无小事,我们在审理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自己肩上不能推卸的责任。‘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除了公正的审判,我更愿意用心用情地倾听他们的诉求,真正去了解、理解他们,我想这样才能彻底化解矛盾和纠纷,让大家感受到司法的温度。”罗兰认真地说。

  “公平公正公开彰显法律根本,合情合理合璧温暖少年情怀。”这是当事人对罗兰的评价。

  司法是中国红

  如果司法是有颜色的,罗兰认为司法是中国红,满腔热血,一片赤诚。

  2021年10月,一份裁判文书在网上意外走红,两天内点击阅读量达到1.1亿次,“女子发帖侮辱董存瑞获刑”冲上微博热搜榜。

  “英雄烈士是中华民族的脊梁,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应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永远尊崇、铭记英雄烈士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牺牲和贡献。”罗兰在裁判文书中所写的这段话让人热血沸腾。

  这是2021年7月罗兰收到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博主许某为发泄个人情绪,在微博发表侮辱董存瑞的言论,诋毁、贬损英烈形象,公然伤害民族情感,被诉至法院。这是罗兰审理的第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崇尚什么,追求什么,关乎操守品行,折射本色初心,希望你能够深刻反思、承认错误并诚恳道歉,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做英模精神的践行者、维护者,纠正人生航向、找到人生价值。”审判席上的罗兰对许某郑重地说。

  “这是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虽然是刑法新增加的罪名,几乎没有判例,但只要查清事实、核实好证据、规范审理流程,就能依法定罪量刑。但我们的判决书不能简单写,我们要代表人民群众发声,要在裁判文书中表明法院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依法打击的鲜明态度,在裁判文书中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确立了审理思路,罗兰不仅对证据审查、审理流程精益求精,还字斟句酌地拟裁判文书。

  “这盛世每一天,山河无恙,烟火寻常,可是你如愿的眺望。”罗兰很喜欢《如愿》这首歌的歌词,她说:“今天的山河无恙、烟火寻常,都是英雄烈士用生命换来的。尊崇英烈是中华民族情感底色,和平年代同样需要英雄情怀。”

  “每位法官都参与、创造并记录着这个伟大的时代,我们对裁判文书要有历史责任感,心怀敬畏感,要在裁判文书中更鲜明地展现法院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行为依法打击的态度。”罗兰语气坚定地说,“一个好的审判、一篇好的裁判文书,就是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朴素认知融合起来,既以严谨的法理彰显司法的理性,又以公认的情理展示司法的良知,兼顾天理、国法与人情。”

  判决生效后,罗兰和同事们还慰问了董存瑞的妹妹董存梅,这位耄耋老人慈祥和蔼,罗兰逐字逐句将许某的致歉声明念给老人家听。时隔70多年的抗日战争记忆涌上心头,老人紧紧地握着罗兰的手说:“谢谢你们让我看到英雄没有被遗忘,党和国家始终记得他们。谢谢你们这么忙还来看我。”

  罗兰在讲述这个案件的时候,说过段时间还要再去看望董存梅老人。

  罗兰心中有梦,眼中有光,她把司法绘成了彩色。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