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践行法治热血守护正义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3层走廊尽头,有一间尘封的办公室。
打开房门,只见办公桌上堆满各种文件和法律书籍。沙发背后的白墙上,悬挂着一帧草体书法,上书“澄心得妙观”。
“和书法作品写的一样,他就是一个心境豁达的人,一个有才情、有气度、有格局、有境界的好法官,尤其是面对‘疑难杂症’案件,他总是能够在纷繁复杂的法律、法规中,找出一剂良方来。”谈起英年早逝的胡国运,其同事无不扼腕叹息。
今年5月6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胡国运在办公室突发疾病,因公殉职,将生命的年轮定格在55周岁。离去时,他的手边还摊开着准备5天后开庭的一本案卷。
心地纯粹,坦荡无私,是人们对他的一致评价。33年的司法生涯,胡国运坚守审判一线,敢于担当、勤勉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虽手握审判权,但始终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办案逾千件,无一错案。
一个专业的人:“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
1987年7月,胡国运从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
自南昌红星垦殖场走出去的他本可以留在北京工作,但还是毅然回到了家乡这片红土地。
在江西高院工作期间,胡国运先后担任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等职务。“知识渊博,业务能力强,对法律条文、经典案例信手拈来。”多年来,其“北大才子”“法律专家”的美誉广为流传。
在江西法律界,胡国运是公认的民商事审判专家,同事更是称他为“行走的百科全书”。从业30余年,江西但凡在全国有影响的民商事案件审理和相关领域的改革,都能见到他的身影。
2016年年初,江西高院民一庭接手一起大气污染纠纷案,一审法院在环境侵权损失数额难以鉴定的情况下,酌情判决污染者赔偿,受损方因赔偿数额过低而选择上诉。
“对于新类型案件,要打开思路,敢想办法。”面对环资案件普遍存在的取证难问题,时任民一庭庭长的胡国运这样叮嘱承办法官。
打开厚厚的案卷,他找出林业部门记录的污染苗木受损情况,并指导合议庭据此展开市场调查,计算损失额度,作为判决依据。
“数据面前,双方服判。”合议庭成员陈幸欢回忆说,这起案件也被最高法评为典型参考案例。
同年,南丰县人民法院被列入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改革从何入手?大家一时都很迷茫。
“南丰是‘唐宋八大家’之一曾巩的故里,能不能把曾氏家风文化融合到家事审判中?”胡国运在经过细致调研后,创造性地提出以“和合”为理念、把感情修复列入家事审判的首位。
这套创新做法见效管用,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改革目标。如今,南丰家事审判已成为全国家事审判的“样板”。
探索与实践,让思想的火花不断迸发。胡国运倡议设立的环资审判“博士合议庭”,为环资审判搭建了制度基础;指导出台的旅游纠纷审判指导意见,推动了全省旅游法庭建设;撰写的《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的调研》《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司法保障研究》等著述,成为基层法院的“教科书”。
一个纯粹的人:“宁愿得罪人,也不能得罪法律”
胡国运从事民商事审判多年,所办理的案件涉及金融、房地产等纠纷,法律关系复杂、标的额动辄以亿元计算,案件当事人常想方设法拉拢他或对其施压,甚至是人身威胁。
“他黑白分明,从不屈服任何外力。”律师何大年对此深有感触。
何大年曾代理一起涉及国有企业的担保纠纷案,标的额3亿多元,胡国运是主审法官。案件另一方斥巨资聘请了所谓“人脉深厚”的律师,并动用关系向胡国运施压。
“我对案子能否公正审理,心里是打鼓的。”让何大年大感意外的是,胡国运顶住压力,案件得到公正判决,当事人最终服判息诉。
“高院办的都是大案要案,来找关系的都不是一般人。”有人提醒他,太耿直,容易得罪人。对此,胡国运淡然一笑,“宁愿得罪人,也不能得罪法律。”
因屡次将前来打招呼、说情的人拒之门外,胡国运被一些人嘲讽为“油盐不进”,而得到他公正判决的当事人,却称赞他为“铁面法官”。
“他脑袋就一根筋,磨了30年,还没磨圆。”胡国运的妻子刘新明清晰地记得,一年中秋节前夕,两名当事人提着贵重物品前来拜访,胡国运知其来意,硬是僵持了半个小时没有开门,见送礼无望,对方悻悻而去。
对案件当事人上门“一概拒绝”,已成为他们家的“铁规”。十几年来,从未有过破例之举。
胡国运调任民一庭庭长后,第一次家庭聚会时就念起了“紧箍咒”:民一庭案子更多,家人亲属绝不能去接触当事人。他说,这是底线,底线没守住,这个大家庭也不会安宁。
但坚守正义,又谈何容易。曾有人发短信威胁胡国运:“别把事情办绝了!我知道你女儿在哪上学,老婆在哪上班!”因担心家人的人身安全,胡国运落泪了,但身披法袍,他别无选择。
为了让年轻同事不受人情世故干扰,胡国运经常对他们说:“所有案件按法律办,案外压力我来扛。”在同事看来,胡国运始终是那个挺在最前面、为他们遮风挡雨的人。
2012年,民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当事人因诉求依法得不到支持,就试图通过聚众闹访来施压。胡国运考虑到承办法官是位女同志,于是主动接访、释法析理。
然而,在接访过程中,胡国运被恶意围攻抓伤。当事人甚至闯进他的办公室对他进行人身威胁,但胡国运正气凛然,毫不畏惧。“案件没判错,威胁没有用,如果我今天成了烈士,你就是罪犯!”
一个温暖的人:“用司法力量激活社会的正义和良知”
在众人眼里精通法理、“不近人情”的胡国运却始终有着一颗柔软的心。
2014年,民一庭法官吴玉萍办理了一起建筑工程纠纷案。该案有主债权人和担保人,但在对担保人的一审送达程序上存有瑕疵,承办法官的意见是发回重审。
当时,胡国运并不是此案的审判长,只是作为庭长听取案情汇报。
此案涉及的400多万元工程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农民工工资。“如果全案发回重审,程序一走就是一年半载,这笔钱、这时间,有人拖得起,但农民工等不起啊。”胡国运说。
在他的建议下,承办法官按照“一部分先行判决、一部分发回重审”的思路,依法对部分事实先行判决,帮助农民工提前拿到了工资款。
“他总是把关注的目光投向困难群体,体味着他们的悲欢苦痛,让司法的权威与温暖并行不悖。”吴玉萍说。
“我们的每一次审判都连接着社会的神经,关系着法治的进步。”胡国运时常告诫身边同事,“法官不仅要做好个案的裁判,更要用司法的力量去激活社会的正义和良知。”
今年3月7日,福建省泉州市一家酒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数十人死亡。胡国运由此想起,数年前江西也曾发生过类似事故,好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为此,他从4月就开始着手相关案例的编撰分析,希望能为今后的审判工作提供借鉴。
直至去世时,胡国运手边还放着一本翻开的即将开庭询问的案卷。披着一生挚爱的法袍,他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走了。
“弹指之间,年届五十……敬畏法律,坚守底线;力求公平,不欺弱势。”这是5年前胡国运对自己法官生涯的一段总结。他的微信签名是“以负责的心,做好分内的事;以不变的心,坚持自己的理念”,意味深长。他说,正义的人生是幸福的。
“做人如君子,做法官亦如此。”正如胡国运指导年轻法官撰写《现代法治之国的君子法官》调研文章中阐述的那样,他始终秉持做一名君子法官的职业理念,用自己的一生,遵循君子之道、恪守君子之风,诠释一名党员法官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信仰和守护。
30多年来,胡国运把司法事业作为自己毕生的追求,一心为民,秉公办案,用生命践行了入党时的初心和诺言,坚守着法治最纯粹的精神,书写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时代篇章。
斯人已去,法魂长存。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胡国运“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