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的2510头美洲种牛在船上快饿死了!”日前,宁波海事法院(舟山)自贸区海事法庭收到一份紧急扣船申请,起因是北京某科技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称该公司从乌拉圭进口的美洲种牛滞留于牲畜运输船,外籍船东拒绝卸载种牛且船上饲料告罄,种牛处于饥饿、患病濒死的状态。宁波海事法院运用“诉前扣船+诉前调解”机制依法化解纠纷全力助企纾困,从收到扣船申请到卸货完毕仅用时5天。
宁波舟山港区是重要的外轮加油站和修理补给优选地,导致诸多与船舶相关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海事请求权人借此向宁波海事法院起诉。诉前申请扣押外轮案件增量明显,且大多具有涉案标的数额大、对国际海事司法实践影响直接、疫情防控压力大等特点,如实际扣船过多、处理时限较长,将与自贸区产业政策相悖。为此,宁波海事法院探索创设“诉前扣船+诉前调解”涉外纠纷解决机制,将诉前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保全执行与诉前调解有机融合。
远洋运输美洲种牛难度大、风险高,安全到港后本应尽快卸载,却因租船方即种牛发货方拖欠租金200多万美元,被船东拒绝卸载尚未签发提单的2510头。“该批种牛价值近2700万元人民币,是企业的重要财产,若是不及时卸载,申请人和船东都将遭受不可恢复的财产损失。”承办法官说。疫情期间因无法登外轮直接沟通,联系船东是关键。
经检索,该船在几周前曾被另外一个申请人以侵权为由申请扣押,船东委托了律师作为代理人。承办法官通过该律师联系船东,向其分析自行留置该批种牛,存在饲养成本高或因病牛死牛等风险导致贬值,船舶也因停运导致滞期损失,建议卸载种牛并保留控制权,既保证货物安全,又能确保不发生贬损。
最终,北京某科技公司出函保证,承诺在得到船东授权以前,不会自行接收提走种牛。随后,船东及时将该批美洲种牛卸至隔离区,由北京某科技公司喂养照料。纠纷就此得以化解。
据了解,2020年以来,宁波海事法院运用“诉前扣船+诉前调解”机制和解标的额达2.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