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最后一份宣告某包装材料厂破产的民事裁定书制作完成,标志着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受理的辖区某重点企业申请其下属一批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已全部审结。
某铝业有限公司是上街区重点企业,某实业开发公司为某铝业有限公司的厂办大集体企业。1993年为解决企业职工子女的就业问题,经批准某实业开发公司成立一批集体性质的劳动服务公司,隶属于某实业开发公司及某铝业公司劳务总公司。后劳动服务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因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市场竞争力弱,企业经营困难,产生大量负债。
某实业开发公司作为上述劳务公司的股东和管理单位,为解决该问题,剥离影响企业生产不良因素,使企业卸下包袱,轻装前进,根据国务院等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厂办大集体企业关闭注销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1年7月份以来,陆续对其下属资不抵债的部分“僵尸企业”向上街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以盘活资产。
案件受理初期,根据破产企业情况,上街法院要求企业对涉及破产企业的职工情况进行清查,并针对该企业职工安置问题制定一揽子解决方案。同时根据待破产企业不同情况,对于无职工安置和资产处置的优先受理一批,其余分批次受理,上街法院分批次集中共受理某实业开发公司申请其下属企业破产清算系列案件共计21起。案件受理后,为加快办理进度,上街法院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审理工作。在案件办理中,承办人法官根据各债务人情况分类制定措施:对于无产可破的债务人,使用简易程序,快审快结;对于涉及到职工安置、资产处置、债务清偿的债务人,注重加强与管理人、申请人的沟通协调,截至2022年5月底,该批案件全部审结。
近年来,上街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紧盯审判执行第一要务,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将营商环境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强化服务保障辖区营商环境,大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上街法院将持续做好涉企破产案件审理工作,通过破产清算规范市场主体退出、促进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实现营商环境的优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