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刘凌雄 魏昆)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通过“诉事速办”平台,利用微信远程视频的方式调解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某私企业主黄某因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导致信用卡逾期涉诉,法院从帮扶困难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角度多方调解,原告某银行同意给予黄某五年还款宽限期(共计60期,每期返还2200元)。
据悉,某私企业主黄某2016年8月向原告某银行办理了信用卡一张,黄某一直正常使用并按期还款。近两年来,由于疫情导致黄某的企业出现了短期的资金断裂,信用卡现金分期无法按约返还。截至起诉时,黄某拖欠信用卡本金105789元、利息11517元及违约金7797元。某银行多次催收未果,但黄某早已无力偿还借款本息,双方由此涉诉。
金融法庭立案人员接收该案后,考虑到此案涉及私企,处理不好将会对个人正常生活和企业的经营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为了快速为私企解决纠纷,该庭决定按照涉民营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处理,由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力争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解决当事人双方的矛盾。
调解当日,因疫情原因黄某无法参加庭审,希望法官考虑其特殊情况并给与帮助。为减少诉累及诉讼成本,克服当事人不能到庭参与诉讼的难处,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最终决定运用“诉事速办”平台,并通过微信远程调解了该起信用卡纠纷案。
调解中,黄某通过视频方式,表达了其积极的还款意愿,只是现如今出现困难,希望给与较长的还款期限分期还款。为此,一方面,法官本着善意文明的柔性司法理念,查明案件事实,仔细核实证据材料,核实黄某拖欠款项的具体金额;另一方面,考虑到黄某企业出现的困难,法官积极建议某银行给与黄某必要的宽限期。
最终,在法官耐心协调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黄某同意于调解书生效后60个月内(每期返还2200元),分期归还银行借款本金105789元及利息、罚息等费用。达成协议后,法官将调解笔录通过二维码发送到原被告双方手机上,双方核实无误后通过手机现场电子签名确认。至此,该案件得到了妥善的调处。
法官庭后表示,考虑疫情期间企业普遍受到冲击,尤其是对涉及民生类、涉民营企业案件,为更快更好化解涉企矛盾纠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法官往往主动提供“私人订制”法律服务,坚持诉前调解、庭前调解优先原则,将纠纷化解于法院门外。“诉事速办”服务通道开通后,该庭金融调解工作再添“利器”,借助信息化手段,促进诉讼服务提档升级,让诉讼不因疫情停步,实现了金融案件“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构建成“线下一站全办、线上网络通办”的诉讼服务格局,努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取得了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